超越停止線的盲從~是證據遺漏的疏失或是違規者責任的逃避(證據會說話,力求一槍斃命)

一開始線上上傳檢舉紅燈盲從超越停止線的違規者們的影片遭到違規者申訴
檢舉影片:

原本覺得納悶是否哪邊出了問題。
後來根據轄區分局承辦員警表示,申訴理由為影片擷取畫面無法確認停止線位置,因此要求提供更完整影片。
事後檢視發現因為影片中畫面因為拍攝角度關係,無法涵蓋停止線位置。
基於個人證據保全習慣,立刻調出當天完整原始檔案進行確認,當下回覆涵蓋行進至路口停止線位置之影片畫面。

證據補遺影片:(追加進入路口停止線位置及燈號狀態)


根據此次經驗,讓個人省思爾後的提供檢舉證據完整度需更加明確,相對的也對於違規者的申訴好生佩服,畢竟這是違規者正當可以行使的權利。
但是今天換個立場來講,當我被檢舉當下我自己很清楚自己的確是違規了,深受良心譴責情況下壓根不會去考量申訴來用放大鏡檢視檢舉者證據。
當然今天一開始的確是自己疏失提供證據確實有不足的狀況,但是相對的也希望還是我一如以往的原則口吻,收到檢舉罰單時請先自省,而不是想要藉由免除罰單來逃避違規事實的責任,讓金錢蒙蔽了道德良心。

廣天下檢舉者,有檢舉達人、正義魔人、檢舉志工.....等相關之類的稱呼,各方都有其看待的立場與論調。

相對多如繁星的違規者之於滄海一粟的檢舉者,個人投入此業所耗費的軟硬體有形資產以及無形的精力與時間,面對爾今爾後的未來只希望能無愧於心,力求志同道合共勉之。

最後套句台中某分局員警的打氣語:證據會說話(這是我加的),力求一槍斃命。


billlions wrote:
一開始線上上傳檢舉紅...(恕刪)


不太懂 但有網路上那個 FBI 鄧什麼的fu

加油喔
這個問題我很早就有注意到,機車停等區、雙黃與雙白線等都要入鏡,
若狀路口標線不清或是非標準標線路口且容量太大無法上傳時,我會
多截一段停車前影像輔助.


billlions wrote:
一開始線上上傳檢舉紅...(恕刪)


還真的無法檢舉
因為沒拍到停止線
billlions wrote:
一開始線上上傳檢舉紅...(恕刪)


完全無法成案,不要增加警方的困擾。

很多事不要只站在自己的立場上來想,警方開單就要面對被檢舉者,只要檢舉者有理,那警方就變成浮濫開單了。
證據原本就要100%,不要有疑義之處。

我之前檢舉對向闖紅燈也是不成案。
很一般的紅綠燈路口,為什麼一定要拍到對方的燈號才能成案。(對向永遠不可能拍到啊!)
我這邊紅燈,對向也是紅燈啊!這不是常識嗎?

嗯....後來我想到為什麼了,所以證據真的要100%,警方才會無疑義的開單成案。


附帶一提...標線模糊也不會成案的哦!(這點就很機車了,模糊程度如何界定?!)
証據真的要眼見為憑,不然執法者也有困難開單的,就像如果有路段在施工,線還沒畫好,就開個越線的紅單,結果照片裡也沒看到線,這時就會有爭議了,所以一槍斃命才最省事!

gojen wrote:
完全無法成案,不要增...
我之前檢舉對向闖紅燈也是不成案。
很一般的紅綠燈路口,為什麼一定要拍到對方的燈號才能成案。(對向永遠不可能拍到啊!)
我這邊紅燈,對向也是紅燈啊!這不是常識嗎?(恕刪)




一、對向有可能燈燒掉了。
二、有些路口為了讓對向左轉車先行,會先亮綠燈。

所以,一定要證據充分才行。

gojen wrote:
我之前檢舉對向闖紅燈也是不成案。
很一般的紅綠燈路口,為什麼一定要拍到對方的燈號才能成案。(對向永遠不可能拍到啊!)
我這邊紅燈,對向也是紅燈啊!這不是常識嗎?
...(恕刪)


其實很多路口設計有不一致燈號出現,同樣都是直行我方是紅燈對象直行卻是綠燈!
台中市類似的路口燈號設計舉例說明:
1.朝馬路方向與安和路口
2.河南路方向與文心路口
依我觀察都是以道路寬度較小者先綠燈而道路較寬者後綠燈!


的確檢舉需要100%證據,但是通常只有發生事故車禍時,才會勘查路口燈號實際狀況,明確肇事行為。
其實也要看地區,有些違規警方會會勘燈號邏輯是否合理,但是業務量龐大影片不明確通常只會以打槍回覆,頂多就是打個電話拜託補個資料。


gojen wrote:
附帶一提...標線模糊也不會成案的哦!(這點就很機車了,模糊程度如何界定?!)...(恕刪)


至於標線模糊情況我都會追蹤後續狀況,在另開一建議事項單給警方,警察局就會通知相關道路標線單位安排重新畫線工程。
或是先前檢舉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同一條道路寬度前一個路口有標誌、有待轉區,檢舉的路口有待轉區但是工程單位卻漏了設置兩段式的標誌,最後導致檢舉失敗。此情況同樣請相關單位重新設置標誌後結案。


一槍無法斃命,那就再繼續補一槍!

minchia1326 wrote:
這個問題我很早就有注...(恕刪)


現在我都會這樣做了。

另外像路口燈號部分也是,停紅燈時頭頂順向的紅燈基本上是看不到的,也被申訴過天色昏暗無法明確路口對面燈號是紅燈還是路燈誤判(違規者申訴理由還真瞎,難道闖紅燈把路燈看成綠燈嗎?)
所以後續也都把進入路口頭頂燈號入鏡,以及對象紅燈轉換成綠燈狀態拍入,我就不相信路燈還會換色讓違規者誤判。


mikeqoo wrote:
不太懂 但有網路上那個 FBI 鄧什麼的fu

加油喔...(恕刪)



被申訴成功我才真的是F悲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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