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上週被一部貨車倒車撞了,很簡單,110報案,有行車監視器,沒什麼話說,拿到三聯單後交保險公司處理。
車主很緊張,一直打電話問修多少錢,三十幾歲了還找老媽來求情。今天車回來了,問一下業務,還好九萬多而已。可是小貨車司機可能要三個月不吃不喝,不是賠我,保險公司代位求償,他跑也跑不掉,跟我哀求我也沒什麼辦法。
從小到大,父母的車不知道出過多少次大小車禍,我一直很奇怪,父母省那麼一點小錢,賠得可大了,又是什麼我們沒有錯可是大車要賠小車,又是什麼對方堅持...煩都煩死了!
所以我自己有車以後,剛開始就一定買個丙式,一年才一萬多。但是一兩年總要出險一次。最嚴重一次在高速公路上被追撞轉360度。換好一點的車之後就改買乙式。
三年來乙式保險費貴一點要20萬,可是三年理賠了六十幾萬,把車過戶到老婆名下繼續保。
聽說加拿大規定:車子沒買保險不能上路。這樣很好,撞到就看誰的保險公司賠,也不傷和氣。
不買保險上路等於是開張空白支票隨時會破產,路上幾百萬的名車幾萬輛,好的車都是保了險的,你說你只賠...誰理你,大家都回原廠交保險公司處理。你真的有把握和保險公司的律師團鬥?
有錢開車,一年一萬多,至少保個丙式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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