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明:轉帖
車禍地點:五股中港二橋中港東路 --
車禍時間:約 5秒 左右開始

就算閃黃燈沒減速要負的責任頂多三成而已,我前幾個月遇到和拍攝車同樣的事情,我閃黃燈沒減速同樣被閃紅燈高速撞上,同樣是聽到煞車聲不到一秒鐘就被撞,但是我肇則兩成,要賠對方兩千,對方全額賠償我的三萬多修車費,且我該付的兩千還是從對方的賠償裡先扣除。
再來閃黃燈方在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211條的法定路權就是大於閃紅燈,閃紅燈方永遠要先停下來等閃黃燈方通過了才有通行權,雙方會發生碰撞就表示閃紅燈方未禮讓閃黃燈方優先通行,閃紅燈這方絕對要擔負最大責任。
至於在特殊條件下閃黃燈方肇則會比閃紅燈方大以及雙方肇則五五分的歪理就不要再拿出來誤導大眾了。
到底是別人就事論事批判到紅牌的違規就是看見紅牌就眼紅?
還是有些人看見紅牌違規入鏡就開始睜眼說瞎話紅牌的一切都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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