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警政署長 禁止高速公路警察使用測速槍

開車經過高速公路時,有時會看到路肩上有警車停放,
員警就蹲坐在駕駛座上,拿著測速槍對遠方高速車進行超速違規舉發.


只是主管讓高速公路員警暴露在危險環境,我深感不認同:
高速公路每日車流量上百萬,多則近兩百萬車次,
每個駕駛人狀況不一:正常,喜超速,疲勞,酒駕,精神狀況不佳,打電話,玩手機.. 只要百萬分之1車開到路肩撞到警車,傷亡就產生.

但是員警卻讓自己的同仁從事高危險的工作而沒有較安全的措施.

請主管單位 禁止高速公路員警使用測速槍 或者等有較安全措施之後在進行測速舉發

Thinkpad wrote:
開車經過高速公路時,...(恕刪)


很好的建議~
你就另外建議請員警
以後就躲在涵洞~天橋上~路牌後
不用在冒著生命危險在路肩測每一輛車子速度
安全偷偷用測速槍就行了~多好~


Thinkpad wrote:
每個駕駛人狀況不一:正常,喜超速,疲勞,酒駕,精神狀況不佳,打電話,玩手機.. ,...(恕刪)


既然是這樣更應該使用測速槍與砲管照相機不是嗎? 只是位置可以變一下,安全一點
Thinkpad wrote:
開車經過高速公路時,...(恕刪)


看了 你這篇 我只是覺得是歪理
那你直接建議 高速公路 不要有警察 不就好
這樣警察就完全不會有傷亡阿..

甚至 也不用有警察這職業阿
這樣 他們就不用和殺人犯 或那些有槍的人搏命阿


你這建議 讓我猜想 你只是怕被警察用測速槍掃到而已
see52001 wrote:
看了 你這篇 我只是...(恕刪)


我覺得警察要用什麼機器,要明著拍還是要躲著拍
或是要開著警車出來欄截都ok

只要不要用肉身直接衝出來欄停就好
真的很容易出事
大部分紅斑馬 都是停在"警用停車彎"內使用測速槍吧

而非樓主所說的路肩吧

而且路肩很明顯效果不彰 通常是躲在轉彎後的停車彎


如果是停在路肩 那真的危險應該要禁止
有點怪
因為發生事故,也可能會波及到其他行車
不是路肩警車而已

那.....叫大家少上國道嗎?

Thinkpad wrote:
開車經過高速公路時,...(恕刪)


建議 叫交通部的 把國道 1.3改成無限速公路

這樣就不用請他們上去拍照了

你覺得如何勒

Thinkpad wrote:
開車經過高速公路時,...(恕刪)


您是說,台灣也要有美國的 MOVE OVER LAW 嗎 ?



加拿大魁北克


herblee wrote:
您是說,台灣也要有美...(恕刪)



跟國道上的流浪三兄弟比起來風險小很多很多很多...


眼見都不一定為憑,更何況是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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