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經過高速公路時,有時會看到路肩上有警車停放,
員警就蹲坐在駕駛座上,拿著測速槍對遠方高速車進行超速違規舉發.
只是主管讓高速公路員警暴露在危險環境,我深感不認同:
高速公路每日車流量上百萬,多則近兩百萬車次,
每個駕駛人狀況不一:正常,喜超速,疲勞,酒駕,精神狀況不佳,打電話,玩手機.. 只要百萬分之1車開到路肩撞到警車,傷亡就產生.
但是員警卻讓自己的同仁從事高危險的工作而沒有較安全的措施.
請主管單位 禁止高速公路員警使用測速槍 或者等有較安全措施之後在進行測速舉發
關閉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