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體積小
容易同車道超車
也容易被同車道超車.
自從大型重型機車路權比照汽車後
交通部一再宣導騎乘方式也要比照汽車
不可以同車道並騎
更不可以同車道超車
只是當騎士克制自己不同車道超車後
卻因為體積上的限制
很難避免被後方汽車同車道超車
自己也遇過好幾次
只是都是直線
感受到的威脅還不是那麼大
直到2天前(10/23)遇到的狀況
我是這路口的第一輛車
正在等紅燈
準備變綠燈的前5秒開始打右轉方向燈

綠燈正要起步時, 一輛汽車突然從我右後方衝出
當時我的心揪了一下, 如果他晚一秒或我早一秒
我會在右轉一半的時候被他正面撞上
現在回想, 他應該是篤定要紅燈右轉, 只是過路口時剛好變綠燈


弔詭狀況一
他快速衝過我身旁到達路口後, 竟然就停下不走了.
我在確認他前方沒行人, 右方行人又沒有往前走的跡象下.
叭了他2聲, 提醒他注意後而超前

弔詭狀況二
我右轉過後, 前方有行人開始往路中央移動.

甚至走到了內側車道

閃過行人後, 繼續等前方路口紅燈.
剛才那輛汽車直接衝過停止線, 停在我右前方, 並開下車窗.
車主探頭出來瞪我

還沒綠燈就搶先起步, 衝到我前方擋我, 並跨越雙黃線.

以上提到的3個違規, 讓我最在意的是一開始在路口右轉處的同車道超車.
經過一番考慮, 決定檢舉試試看.
畢竟交通部一再宣導的禁止同車道超車, 不應該只是騎車的遵守, 開車的也要規範.
今天, 承辦的員警回函給我了, 結果讓我大感意外, 才進一步決定與大家分享.
3項違規只有同車道超車不成立, 另2項開單舉發.
致電給員警請教原因
員警透漏, 主要的因素是: 無法可罰
員警說:
交通部宣導的禁止同車道超車指的是快速道路, 平面道路沒有明確規定.
再者這是路口右轉處
這叫做會車, 而不是超車.
如果我有往後照的行車紀錄器
頂多可以檢舉他"未保持安全距離"
我:
可是我和他都在同車道, 最後他也跑到我前方. 只是我們都要右轉, 這樣還不能叫做同車道超車?
那我至少可以舉發他右方超車吧?
員警:
這真的不能叫做超車. 另外, 右方超車目前也是無法可罰.
我:
你的意思是說就算我今天的狀況直線, 只是因為在平面道路, 同車道超車檢舉也是無法成立嗎?
那也就是說我騎乘的大型重機, 在平面道路上也可以同車道超車、並行、右方超車?
員警:
是的. 交通管理辦法在這部分沒有明確規範, 一切都是承辦員警自由心證.
我是不會舉發這類違規, 有爭議.
我:
那你的意思是說, 如果我運氣不好, 遇到有人檢舉, 又遇到員警接受而開單
我就會有走申述流程的風險?
員警:
是的.
我:
@@, 謝謝你詳細的說明.
---------------------------------------------------------------------------------
以上是我的親身經歷分享
不知道員警的解說是不是完全正確?
如果有熟悉這方面法規的朋友, 歡迎指教糾正.
心得:
騎車的朋友, 平面道路別再傻傻的完全像汽車一樣駕駛.
萬一遇到後方有惡意、不守規矩的車主.
可以的話就讓他, 不然就放心的同車道超車甩開他吧!
被罰的機會很低.
可以的話多看後照鏡, 避免被突然出現在左後或右後的車頭嚇到.
意外往往就是發生在意料之外的時候.
希望大家都能行車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