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Toyota從後方快速逼近跟車跟的超近
當下故意減慢速度 因為我知道他一定會超我車
果不其然連方向燈都沒打就直接變換車道超車了
好死不死剛好遇到紅燈 又剛好被我發現該車左邊後照鏡損毀未能起作用
就很不客氣的趁紅燈手機拿出來拍下來了(圖片為原檔上傳 有GPS經緯度可參考)
因為是在彰化市拍攝的
所以有用網路上查到的檢舉信箱向彰化縣警局交通隊檢舉了

因為我比較俗辣怕惹禍上身所以沒付上檢舉人個資
不過我記得是如果事證明確的話不提供檢舉人個資也應該要受理才對
但是遲遲未收到回音是否受理或是資料不足無法受理之類的
請問是我寄送的信箱有錯還是說提供的資料不充分所以不被受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