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失敗...對方絲毫沒有半點誠意(增現場圖)

這是小弟於之前發生的車禍
對方不當轉彎釀禍,請問…

這是現場圖
調解失敗...對方絲毫沒有半點誠意(增現場圖)

車禍照片
調解失敗...對方絲毫沒有半點誠意(增現場圖)



申請事故初判表後

對方:轉彎疏忽並未注意後方來車
我方:未注意前車狀況

我方保險公司依經驗判斷是 他7:我3

我沒想到我也會有肇責
但「未注意前車狀況」實在太籠統了...
我有注意到那個人在右前方阿…
我是因對方突然轉彎剪到我的行駛路線
我即時反應仍然翻車...為什麼我會沒注意前車?
那個人要左轉卻在右側行駛…他也沒看後面有沒有車就轉…
我能立即反應並煞車已經很強了吧?不然若沒煞車我想他一定住院






小弟的車在車禍後
當時對方說有保第三責任
在車行放了兩個禮拜之久
遲遲等不到對方保險公司來看
也時時在聯絡對方,對方只說要問要問
後來也沒有主動打來,絲毫事不關己
(後來對方說只有強制險…)

因小弟要上課之類的也需要用到車
跟車行老闆討論後
以恢復車禍前的狀態為前提,開始著手維修
因小弟的車改裝部品很多
一些已經變形無法修理的都換新
維修品與車禍前一致沒亂換零件
修復金額含工資達三萬多…

而同車女性友人因鎖骨骨折
開刀痕跡長達10公分…一輩子的傷痕
基於女生愛美等理由,女方家屬開價30萬
包含工作損失三月.醫療費用予後續費用.精神賠償…等


到調解之前
對方沒有關心過我方
對女性友人方也只打電話問說:哪時候要調解
絲毫沒有一點誠意…好像就他們真的一點也沒錯
(至少我方還包了六千紅包與水果禮盒給女方,住院期間我都抽空探望)


今天調解委員會的時候
對方說他們的車只有車殼擦傷沒有打算要修
所以也沒跟我要維修費,我憑什麼跟他們拿?
然後說我們雙方的修車費就各自塗牛糞(各自負擔)

奇怪了…
我又沒有叫他們不要修車
我有第三責任險可以出險阿…
自己沒有保險還叫別人去買單自己的維修費用哦?


最後
對方只願意賠償友人10萬
其餘不足說由我方去付~並不賠財損
對方踩很硬,說是我去撞他們的所以他們沒錯
這樣的結果已經是"很好的了"



請問小弟目前該怎麼做?
或是該怎麼去講會比較好?
請有經驗的大大們回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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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6/14更新

女生打電話給我,跟我說他在不知情的狀況下
她的家長已在昨日對我與對方提出傷害告訴了…
她對我感到很抱歉,也跟她的媽媽為了這事吵了一架
目前可能就要跟對方一起上法院了…倒楣阿
對方目前還未跟我提出告訴,車損會在與他們請求
上法院之前的交通事故鑑定我會依我的論點極力解釋
希望之後的程序能夠順遂…


最後提醒大家
有事沒事都不要載人
就算你有千萬的把握
也無法去防止別人的違法行為
我就是最好的例子了…
女生要我載好處我沒份
到出事了就擺明來要錢…唉


文章關鍵字
這太扯了! 左右前後距離那麼接近~對方忽然左轉! 你有反應才壓煞車! 糙!什麼我方:未注意前車狀況!還責任歸屬7:3 ! 明明我很守法的騎車!被違法的人傷害到~還要自行賠償對方或是自己~搞什麼阿~那要法律幹麼!很公務員的判決~! 到法院調解庭~問法官~法官你有辦法這樣情況下反應嗎!
這什麼狗屁!明明是一件~很簡單的車禍~判決後~往往只會讓被害者二度傷害!真是有夠爛!


aj0439 wrote:
這太扯了! 左右前後...(恕刪)


真的很無奈
現在車的維修費付完已經所剩無幾
還要在付十幾萬…我連機車賣掉都不夠賠

love9050243 wrote:
這是小弟於之前發生的...(恕刪)


調解不成就會開始走上XX,到時候耗時耗神,看樓主值不值得跟對方耗。
Cross Lou wrote:
調解不成就會開始走上...(恕刪)


法院嗎?
發生地是在嘉義
我是本地人
對方是高雄人
雙方都有在工作
我想他應該沒本錢跟我耗吧…

love9050243 wrote:
法院嗎?發生地是在嘉...(恕刪)

那當然是上法院和他耗阿
反正大部分責任不在你身上(加油

love9050243 wrote:
法院嗎?發生地是在嘉...(恕刪)


那就上了阿!耗死他吧!
我覺得坂大應該考慮接受!

如果一旦上了法院-就由可能7:3的方向會對調

對方:轉彎疏忽並未注意後方來車
我方:未注意前車狀況

通常後方車都會比較吃虧

再加上當初口供判定也不一定對你有利

想當然每個人在說得當下都是說對自己有利的說法

再加上警察的個人判斷

SO....

不考慮修車費用

當賠償你友人的來說30+其他有的沒的

當下應該會依20~30去看-看要怎麼談-不大可能全數-就算在法院上

也不是他要多少就多少-因為也不算重大事故

雖然傷痕是一輩子-但法院判定上不會這樣去看


PS.就算有行車紀錄器佐證-上面判決的那兩條應該還是不會變

重點在於未保持行車距離-再加上路口

看你的那張圖-沒標線-那應該也沒二段轉標誌

所以對方左轉是可以的-這樣看-你的問題就是超車=速度快

法官通常會比較偏向對方-就向對方講的認為是你撞他-畢盡他在你前面

再加上他願意道義賠償你的友人-這樣種種... 都對你很不利
小黑B E90 LCI 330I >>>> 小灰W Focus Wagon
憂閒 wrote:
我覺得坂大應該考慮接...(恕刪)


一般不是都說轉彎車要禮讓直行嗎..
道安規則裡面有提到
「轉彎時應注意來車,並讓直行車先行」
參閱汽車右轉未打方向燈肇事
AB二車若為同一車道左右關係,即A車轉向疏忽為肇事原因,
而直行車是否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的次因,應就其筆錄陳述具體認定。

筆錄在事故當下並不會去想太多
我只是單純的敘說當時發生的情形...
而我筆錄敘述我看到馬上反應並煞車
警察到場的時候我機車倒立,輪子還是朝上的,
還不夠明顯證明我努力煞車卻免不了災禍嗎?
為什麼會是未注意車前狀況…我真的不明瞭

對方時速3X,我4X在他左後方…
這樣是超速嗎?
如果我有超速的話
在初判表時也會有「有超速嫌疑」吧?

那所謂的路口很小條還斜的
我那條路騎了好幾次
要不是那個大學生往那轉
我還真的不知道那邊有小路可以走
重點是那時晚上七點多天色昏暗…更不可能知道

那我可以主張沒有道路標示那邊是叉路嗎?
(所以我也沒辦法去知道並堤防對方會轉彎)


應該是會上法院了
我會去蒐集對我有利的證據
還有對我有利的說詞...

為什麼是對方的動作害慘了我
結果上法院結果還有可能對調..
如果真的是如此
那我就真的對法律絕望了
對方沒誠意和解,當然上法院囉!不過法院還是會有調解庭(1~2次),真的談不攏才依法處理.

通常肇事者再調解庭,都會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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