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在 Facebook 上面看到的,實在很誇張
有沒有警察如此執法的八卦?
一、教育不足、對於大型重型機車(550CC以上)的路權不瞭解。
二、態度不佳、依照 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 29 條 第 1 項 規定:
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警察依本法行使職權之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
侵害利益之情事,得於警察行使職權時,當場陳述理由,表示異議。
影片中的騎士,陳述意見,該名警察不但不予理會,甚至還口出揶揄、恐嚇字眼
警員:『我管你紅牌,駕照給我好不好,我給你紅牌(紅單)啊!』
除違反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29 條第 1 項規定以外,
並違反 行政程序法 第 4 條 依法行政原則!
當事人已說明大型重機之路權,但警員仍充耳不聞
亦明顯違反行政程序第 9 條 有利不利一律注意原則!
三、侵害人民財產,縱使人民有違規之虞,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8 條規定
並無授權警察隨意敲打人民私有財產,其手段是否符合比例原則?
有觸犯刑法第 354 條毀損罪、國家賠償法第 2 條第 2 項之虞。
四、選擇性執法
對於合法行駛於快車道之大型重型機車違法取締。
卻對於『明顯違規』跨越斑馬線之汽車視而不見,是否有怠職或有意擾民之嫌?
如果我們第一線的執法警察都是這樣的水準
欠缺教育、欠缺相關知識、只懂得用言語恐嚇不懂法律的普羅大眾
是否我們的國家又會倒退回專制統治?
有沒有我們的警察素質如此之低的八卦?
違規,警察當然可以取締
但是警察取締有沒有『依法行政』?
警察職權行使法就是給警員執法時遵守的規範(就像國軍的用槍要領一樣)
今天就算騎士有違規,你照法條舉發嘛!
但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八條怎麼規定的?有讓你亂敲民眾私有財產嗎?
『我管你紅牌!我給你紅牌(紅單)』嗆這句話的意思又是為何?
明顯不知道法條規定的路權為何!
警員可以這樣嗆聲、耍官威嗎?
另外一台汽車壓在斑馬線上怎麼沒處理?
這是不是失職?怠職?


不知道高層會怎麼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