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今晚午夜過後 於某偏僻的路口停紅綠燈時 就目睹了兩輛車不知為了何事 其中一輛車的人 就下車往另一輛車的駕駛座衝去 大力敲打窗戶 然後被敲窗戶的車主才開門 一句話大概都還沒講到 就被惡人一拳打了下去 然後接下來就是一陣猛打猛踹 被打的人毫無招架之力 想要上車 還被惡人硬是從車裡拖了出來繼續打 此時 惡人的同車友人 把車往路邊停妥後 也衝去助陣 我只看到這裡 因為綠燈了 就離開了現場 接下來的情況 應該可以想像的到 兩個打一個 那位被打的仁兄 應該不死也剩半條命了
其實本人很感慨 因為這並非本人第一次在大馬路上親眼看到有人逞凶 但問題是警察在哪裡?? 保護良民的警察都死到哪裡去了?? 一定要等到有人被打死後再來收屍嗎?? 台灣路狹車多人多 行車道德普遍不佳 所以若有行車糾紛是在所難免的事情 但若大家仗著人多欺人少 或是 我比你大隻的心態 那跟土匪強盜有何不同呢??
常常看到路上有人打架 卻沒有正義之士願意出面制止或是出手相救 若真的是很公平的一打一 那頂多兩敗俱傷 還不太至於會鬧出人命 但常常看到的都是兩個打一個 或是一個打人另一個挨打 同一時間 警察彷彿從這世界上人間蒸發了 或許那個被打的人 人賤嘴賤 很欠修理 但在2009年的文明社會裡 在大馬路上是不應該也不允許有這種公然打人的事情發生
發此文的目的 是希望當大家不要如此冷漠 若是真的看到有人在大馬路上逞凶鬥狠 呼籲那些身懷武功者或身強體壯者 請發揮你的正義感 出面制止逞凶的人 也呼籲一般的良民 拿起你的手機 打個110報個案 也許你的一通報案電話 可以救回一條命. 一個人報案也許警察會吃 但當十個人都報案或二十個人都報案時 警察或許想吃案都吃不下
在此祝大家行車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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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各方的回應 我想我有必要澄清3點
1. 本人既然在此po文 當然會盡到一個良好市民(縣民)的責任 很多人懷疑我冷眼旁觀 就此離去, 若我如此冷漠 應該也沒有臉在這裡po上此篇 有沒有報警 各位看官 你們覺得呢? 如果有人還是不知道有沒有報警的話 那請看第2點
2. 首先聲明本人並不否認有好警察的存在 亦不抹煞好警察的功勞 本人長輩也曾是高階警官 所以本人po文的主要重點 並非針對警察而來 火大之原因是 3度報警後 事隔近15分鐘 鄰境縣市的警察打電話來 再次跟我確認地點 結果告訴我說110把地點講錯了 兇案現場並非他們的轄區 (我當下整個傻眼 若都過了近15分鐘 警方都還沒人出動的話 那被打的那位仁兄 真的是凶多吉少) 案發大約5分鐘後 (此時已報過兩次110) 路邊看到兩名巡邏員警 趕緊上前去報案 員警雖然客氣 但也是說1公里外的案發現場 並非他們轄區... 人命關天 有時候 轄區劃分卻只是一線之隔 火大警方不以救人為第一優先 而已是否為自己轄區為第一考量 實有檢討改進之必要
3. 本人是呼籲那些"身懷武功者"及"身強體壯者" 發揮正義感 若能趕在警察來到以前加以制止的話 也許可以阻止悲劇發生 並不是要所有人都"不自量力的發揮正義感" 本人出一張嘴 實因本人既無武功 又身不強體不壯 所以"有心但無力" 若出一份心意 出一張嘴 po個文 都還要招致攻擊 那這社會真是病了 而且病的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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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三點 希望可以澄清各位看官的疑慮 也希望大家可以心平氣和的回應 而非在此挑骨頭 並做言語上的挑釁 有位看官 連什麼"高級xx人"都po出來了 這種完全不相干的議題 唯恐天下不亂的心態 真是要不得 望各位"過於激動者" 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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