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轉車道綠燈直行~罰600元......今天才知道!!

這個很恐怖~~~~去到外地都怕怕的~~~
如果真不想被罰~~~只好認栽~~~~乖乖左轉再找路切回!!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這麼會憑空想像,怎麼(恕刪)


第164條 說道 專用道 標字。專用道當然不能直行,如果沒標字專用道就是優先道,是可以直行,不可阻礙左轉車。

你的貼圖已說明 與專用道 配合使用時, 所以沒標示專用道就不是專用道不是這樣嗎??


曉得 wrote:
只有真的遇過前面的直(恕刪)</blockqu

>
>>> 這種該罰
走左轉專用道直行挨罰600元 旅行社董座辯:我只是經過!法官不領情
記者徐愷昕/台北報導

劉姓男子上班開車行經淡水區一路口時,使用內側左轉專用車道直行通過交叉路口,遭後方車輛檢舉挨罰600元,他不服提上訴,表明自己只是「經過」,並沒有佔用車道。但法院審結認為,就算只是經過沒有造成方堵塞,這樣也算佔用,最終判他敗訴。

在旅行社擔任董事長的劉男2019年7月24日上午開車前往台北上班,10時57分許行經淡水區民權路與民族路口時,他見前方綠燈,便直接使用內側左轉專用車道直行通過交叉路口,怎料卻遭後方車輛行車紀錄器錄下並檢舉。新北警勘驗事發畫面後,認為劉男確實有「直行車佔用最內側轉彎專用車道」的違規行為,遂向他裁處600元罰鍰。

劉男不服提上訴,法庭上他主張自己當下沒有「佔用」內側左轉車道,只是經過,且他平常每天開車上下班,行經許多路段時,很多車輛也都會在綠燈情況下使用左轉道直行,堅稱自己無違規,判求法官撤銷原處分。

台北地院審理時認為,轉彎專用車道的用途就是「避免多車道的道路恐因汽、機車駕駛人駕車直行或轉彎時,造成車流擁擠」,就算劉男今天只是經過,沒有阻礙後方車輛的行進或造成交通堵塞,但他在左轉專用道行駛一段時間,確實仍構成「佔用」,審結判劉男敗訴,他除須繳交罰款外,還需再付上300元訴訟費。

法官認證過的行為
實在很難再說什麼
其實在路口等過左轉的駕駛人很清楚
對向直行車不讓
左轉車就是沒辦法安全轉過去
特別是交通流量大的路口
所以交通局才規劃左轉專用道給左轉車使用
id104140alex wrote:
我一直知道佔用左轉車...(恕刪)

左轉車道直行真的很造成交通混亂 排隊很難?
我也不知道欸…以後會注意
弱弱的說...
其實我今天才知道
不過,朋友當時上陽明山上仰德大道時,也是有一道,你突然轉出來,是會被罰的@@
如果,不熟悉路況,很容易就罰了
我今年最驚訝的事就是網友會對左轉道直行挨罰感到驚訝

努力讓自己不當觀念三寶,很難嗎?
http://www.flickr.com/photo.gne?id=
直行車有時還卡位為了要等一下可以快點直行, 故意在左轉燈亮時慢下來擋住後方左轉車, 只為了等一下他要直行, 這種就不用客氣了, 影片檢舉就是了, 碰過兩次



Yifan1078 wrote:
超級贊同這條規定!不(恕刪)
pandora_pan wrote:
不過,朋友當時上陽明山上仰德大道時,也是有一道,你突然轉出來,是會被罰的@@
如果,不熟悉路況,很容易就罰了


看清楚地面標線自然就沒事

陽明山,我有印象我從台東騎重機去晃過,印象中有走錯車道導致多花幾十分鐘找到合法路徑繞回來.

走錯車道就乖乖跟著標線走,不想跟著標線走麻煩付快速通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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