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排隊的「狀元」,全部都收罰單,一個紅燈5張罰單真過癮!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嫌前面起步慢就可以...(恕刪)


現在都要打個資上去不怕被洩漏嗎?
滿可憐的 在這邊PO文 還又被一堆無知人士酸

台灣交通法規就這樣規定了 誰錯了就可以檢舉 , 竟然有人會說樓主刷存在感 還要樓主網開一面?

哪天你家人被撞死的時候 , 對方是個三寶歐吉桑, 然後家裡沒錢, 趕著去賺錢闖了紅燈 . 你可以網開一面?

不甘你的事情就不要在那邊說風涼話, 要不要檢舉是你自己決定的, 有人願意花時間整肅這些愛違規的垃圾們, 要心存感激.
柯P說的:台灣從來不是一個法治社會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iX0Zk8mPdM

台灣的法規在絕大多數人眼中是用來參考不是用來遵守的

殺人=>一句話有教化可能變無期徒刑

無期徒刑=>表現良好假釋出獄

??? 說好的無期徒刑勒?

他X的他當初是殺人也

怎又在路上趴趴走然後又繼續犯案...

----------------------------

板大這行為沒啥不對

只是台灣人的長久以來的文化(陋習)

根深蒂固的習性造成一些事故的發生

全都在檢討被害人、檢舉人

板大我也不喜歡你

因為我支持微罪不罰

微罪採柔性勸導

少點火藥味多點包容不好嗎???






特地登入來回文
版主好棒啊
違規就是接罰單吧~
當乖乖排隊都傻子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今日犯小錯,日後鑄大錯,不見棺材不掉淚!

版主加油!
你可以把一輩子的精力都放在檢舉
被檢舉的人也一定是乖乖繳納罰單
但不是開車違規就該被歸罵為垃圾

生活中還有很多事是判定一個人的水準
有些事也許是你不及別人的萬分之一
憑什麼說人是垃圾!? 那也可以叫你畜牲嗎?

P.S.中部人
spacewalker wrote:
有時候突然的道路縮減,外地的遊客,常會措手不及,只要沒有即時性的危險,樓主大可網開一面...(恕刪)
交通規則就是要盡可能明確,減少這種需要自行判斷有沒有即時性危險的模糊空間,才不會等發生事故了,再來爭議。

有不少人很奇怪,如果覺得占用專用道算是違規這點很無理,或是車道亂標讓人措手不及,那不就是應該主張修改占用專用道的罰則、更細膩化該種違規的構成要件,或是要求路政機關改善標線標誌,才是正本清源的做法嗎?

怎麼會反過來希望別人不要檢舉這種案件?這不是正道吧!

其他交通違規也是一樣,如果覺得被罰得冤枉,應該主張修法改為不罰或精緻化違規構成要件才是正途吧!怎會是去提案連署要限縮人民可以檢舉的違規項目呢?

難道這些鋸箭療法就是臺灣人的生活日常嗎?只想到自己被罰不爽,有沒有想過交通會亂、有天自己也可能成為事故受害者就是這種隨隨便便的心態造成的?
只要檢舉的內容沒有問題 PO文是很好的事呀

這樣大家才會有所警惕

不管PO文還是檢舉 都是要花時間精力才做的到的

樓主願意無償付出 應當給予鼓勵

那些看不慣樓主的 應該好好去思考一下法律是什麼

至於樓主有些情緒化的說法 我是覺的口氣可以平靜點 不傷和氣

不過還是感謝樓主付出 為台灣交通盡了一份心力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這我當初倒是沒注意...(恕刪)


違規檢舉沒意見,有需要用垃圾這樣的字眼去批評只是在白天沒有關霧燈的車主嗎?!

同情你
奇怪了,檢舉他人違規與自己違規被人檢舉有何關係?
一堆自己不守法的酸民把違規說得一付理所當然的樣子,自己爛還找一堆理由說別人就不要如何如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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