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jan1969 wrote:
社區另拉一條充電專線,然後設立數個充電專用車位,專電專用,充電用電與社區大公用電分開,這樣就可行。
假如法規規定車位數量的比如說百分之五要設置公用充電車位,譬如100個車位就要有5個,然後這些車位的充電收費與設備維護由台電(或其認證之運營商)管理,這樣就兼顧安全與用電規劃及穩定性。
專線入社區變壓站這是比較理想方式
有獨立入線和變壓器,避免諧波影響
由營運商裝設委管,充電戶自己分擔用電成本
既有動力盤加裝??
實在是開玩笑,超約跟負載過大出問題誰要負責
相信沒有管委會會同意這種事
除非有備載空的變壓器可用,但不太可能設計在那浪費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