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電力計算容易: 大公用電本來就是全體均攤,且本來就有很多的公共用電都會被均攤,其中包含健身房,泳池,烹飪教室等等。這些公共空間一旦被租用,租用者使用的電力,水力,就是必須要由住戶全體分攤並繳納掉。這樣聽來有點不公?其實不會,大家早就習以為常了,因為大部分的使用,都是使用者付費的。我們使用烹飪教室一小時,可能要支付租金300元,這些費用就會被收入"公共"的管理基金裡面。所以.....使用大公當電力來源,只要裝好每個車位的個人電表並訂立好收費標準,以及如何回饋住戶,就完全不會有不公平的問題。
2. 電力合法性高: 以五年內的大樓來看,有60%以上的大樓都會預留"充電"的電力種類,比如"機車充電",或是"汽車充電"。這是經過台電審核的,所以是完全合法的,可以直接使用。
3. 電力充足: 因為公共用電為"動力用電",通常會申請契約,以及實際計算所有電力消耗後進行電力設備的申請,之後再設定"契約容量"。所以,重點來了,這樣的申請之下,台電是不會有"限縮"的原則的,必須要給足電力,這樣在大樓完工,要點交給區權會的時候,進行所有馬達的運轉測試時才會有充足的電力來供應。這也是通常大樓剛點交的時候為何契約容量都被設定的非常高的原因,因為檢查的時候是會確實用這樣的電力來檢查的。點交完畢後,日常生活中實際的使用量,卻只有設備容量的1/10左右不到唷。
以我居住的大樓為例,我們的大公契約容量原本65度,後來改24度就夠了,相差非常懸殊吧。
4. 每層樓都存在既有的線路: 因為地下室一定會有很多設備,其中每層樓都一定有的就是進排風機,軸流風扇,這些在幫地下室"通風"的設備會被安排在每個樓層,是公共用電的主要用電設備唷。所以.....代表地下室每層樓都會有已經配置好的電纜線可用。如果好好利用,表示電力網最困難的"跨樓層"這問題,將得到完美解決。
5. 與台電主推的"專電",可無縫接軌: 台電主推一個方案,就是專電+EMS。與大公的性質完全一樣,都是公共用電,都是必須要使用者付費,都是社區必須要設計一套"收費"方式來進行電力的租用。所以與專電幾乎可以並行,或者未來要改專電時,可直接把原本從大公取電的來源改為"專電"即可,改造非常簡單,幾乎沒有任何建設成本的浪費。
綜合以上的優點,大公用電拿來當社區大樓充電的電力來源,是不是很完美呢?這是我們跟台電交流過後,連台電都認同的"權宜之計"唷。
分享給各位,希望可以幫助很多社區無法通過充電裝設立的,可以多個方法可以評估。
PS: 社區公共用電為動力用電,必須要擁有乙級電器承包商證照的廠商才可以進行施工喔。
PS2: 很多人把大公與電梯用電混唯一談,80%的社區都是獨立運作的,一般大公只有用在全部住戶共同區域,比如地下室停車場的電燈,揚水馬達,公共設備(游泳池,健身房)
PS3: 如果要想像最糟糕的狀態,家戶用電整棟沒電,與停車場沒電,哪種更會造成大糾紛呢?
#緯士登科技
![[分享] 社區大樓充電樁電力來源的另一種選擇-既有公共用電](https://attach.mobile01.com/attach/202212/mobile01-f2e4f82369c41f24315011971a78c4a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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