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海成花 wrote:雖然這樣說不道德,那些閃違停導致車禍的自己八成就是三寶,公車、垃圾車在作業上下人跟違停車基本一樣,只是法律賦予他可以,違停車只是被牽拖而已,抓個人來罰一罰。而且違停造成的車禍在比率來說非常非常的低。 其實,如果違停的車輛可以打開車窗,開放民眾丟垃圾的話,我倒是接受把他當公務車,小心的閃過他。
ka8713 wrote:2.例如:違規停車 紅黃線停車 停紅綠燈輪胎超線..這種就讓警察去處理吧不要再讓民眾檢舉~這種也是紛爭最多的檢舉 聽起來國小上下課時間難免有人路邊違停,所以全台灣道路紅黃線違停一整天都情有可原啦。檢舉這種違規又沒獎金,不是每個人都閒閒沒事肯花時間去舉證檢舉違規,被檢舉的車輛必有可惡之處。
ka8713 wrote:有鑒於因為檢舉而產生(恕刪) 還是老話一句交通檢舉要是可以拿獎金,那會天下大亂報復性更嚴重,大家都來當檢舉達人檢舉人的人自己也會違規在被後面的檢舉無限循環最根本應該是檢舉成立案件的困難度大家都會違規,因為都有需要方便的時候重點在於會危害他人的違規要加重一點微罪不影響他人的違規不得檢舉(例如無並排的路邊停車無影響主幹道車子的通行)微罪的部份再讓警察有經過再路上的時候自行決定要不要罰
上班路上都會經過一間早餐店,以前客人停車都直接停在慢車道上,所以每天上班都是塞的一塌糊塗,某天開始突然覺得上班路順暢好多,早餐店的客人車子都整整齊齊停出去車道外,而這段期間路邊常看到一位大哥,只要他在都不會塞車。撇開惡意檢舉外,個人覺得檢舉達人還是有對交通友善的一面,關鍵在於這個社會部分人永遠不對自己錯誤負責任。
簡單一句社會風氣為什麼違停多數警察要勸離而不是開單?如果我的工作是減少肇事率,那開單最有效不是嗎還不是來自上頭的壓力,而上頭壓力來自於人民的聲音看到一堆人說要求政府做事我就想笑政府做事礙到我叫擾民但我又想要交通變好,不能去抓我以外的違規人嗎???光看這版就知道了 有為數不少的聲音就是要方便別人的生命安全都不提,違規只是在想會不會損失錢總覺得自己不會在交通上遇到生命安全的威脅結論我違停也是不得已的因為沒車位,政府不做為如果每間店有備有幾個車位時我就不用違停了政府做事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