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nift wrote:去德國自駕時,郊區速...(恕刪) fb或youtube就可以看到一堆盲彎超車造成車禍的影片您不會,不代表其他人不會人都是自私自利的不要奢求所有人都跟您一樣這麼聰明所以雙黃線還是有存在的必要
master1899 wrote:fb或youtube就可以看到一堆盲彎超車造成車禍的影片您不會,不代表其他人不會人都是自私自利的不要奢求所有人都跟您一樣這麼聰明所以雙黃線還是有存在的必要 ---------------------------------會盲彎超車的人,雙黃線也是視若無睹
robin0222 wrote:國外的學者專家根據各...(恕刪) 這樣講好了以前省府公路局時代 北宜公路是限速60公里地上各種劃線都是比照美規標準幾十年過去了 科技進步了沒想到現在變成限速40公里 幾乎全線雙黃線還在少數幾個虛線可超車直線處給你裝超速照相聽說最近還新增了 區間測速我現在再來聽你講 國外學者專家 你覺得有幾個人會信?
看了兩頁我聽過一個說法(網上聽來的,我也沒去考證過)是台灣的速限是參考國外的速限....不過是直接把單位從英里換成公里,數字不變(即只剩原始設計的1/1.6=0.625,大約6成左右)60MPH=96KMH45MPH=72KMH30MPH=48MPH15MPH=24MPH.....稍微算了一下,看起來好像挺有道理的(PS 我上下班騎的四線道帶分隔島.....限速50。真的很難騎(我騎的還是那種極速60,下坡也許可以到70的50cc綠牌老爺車.....可是要維持速限,真的很憋....也就別提我旁邊那些刷卡我的汽車和白牌了.....路那麼大條那麼筆直還沒有岔路口,明明就能很順的以更高的車速行駛的啊,這速限還反而危險)
boodykuo24 wrote:山路給你限速15公里...(恕刪) 由於法律不一定是用來抓犯罪的人所以好的(?)法律最好能滿足兩點1.平日可以用來執法,但有特權人士需要離網時,必需有漏洞可鑽2.平日可以不用來執法,但標準必需要嚴格到想抓誰就抓誰,以防非特權人士以為守法就沒事了
我相信有些看起來很離譜的速限絕對不是[理性]下制定的但我覺得政府還蠻了解[民情]的因為民眾面對自認為不合理的速限就會自動[忽視]所以乾脆制定保守一點至於到底是嚴法導致違法還是為喝止違法而導致嚴法就真的不可考不過民眾直覺就是責怪政府都沒想到有個民選的立法委員應該可以修正一些事
說人家食古不化,結果論點還不是依你個人主觀意見來訂你"想要"的標準有意見去從政修改啊我敢說就算你選上了,照樣有人對你的速限規則有意見從另一邊看,你看看這裡可以找到多少篇,"路權明明就是我的,為什麼我還有肇則?"好啦,80不爽給你開到150可以吧,又會有人要吵了"我又沒超速為什麼是我要讓人,上限150沒看到嗎?"這就叫給你方便,你當隨便。真的速限給你開上去也不是讓你可以合理橫衝直撞用的我只能說該讓的你就是要讓,該慢的你就是要慢,不要跟屁孩一樣什麼糖都要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