宙王 wrote:原來只要看你不爽就可(恕刪) 你有權力檢舉.但我只支持你若亂檢舉, 檢舉人也要受罰不然檢舉人亂檢舉, 倒霉的只是被檢舉人連帶還浪費公家機關人力, 還要花錢寄送通知這些都不用成本??所以, 唯一支持亂檢舉, 就是要罰
好奇想了解 如果車子上個月已經檢驗過了, 然後無緣無故的被檢舉你讓你在回去驗車,這樣驗車費用是否再付一次?如果是,那不就等於再花一次錢? 假如一樣驗車通過沒問題,改天又遭檢舉,不就一直循環?為了檢舉與被檢舉的公平性, 發現檢舉人如果亂檢舉,那這筆多驗車的費用因該由檢舉人負擔?這樣濫用檢舉的行為, 不能沒有代價,對政府來說 檢舉人與被檢舉人都是繳稅的百姓,理當要有相同對等的待遇, 違法違規付出代價天經地義, 但是沒違法沒違規,只靠檢舉人的感覺就開單,確實會讓被檢舉車主不服氣。 (除非檢舉人可以提出有效的證據)監理站在開單之前, 因該更加審查是否真的不符合規範,這樣才不會造成民怨。(監理站/警察人手不夠? 那就不要無限的開放這種濫用檢舉行為,然後造成負擔)我知道有些人是驗車時改回原廠,驗完後再改回來,但我相信這真的是少數。5年車 一年驗一次 10車 一年驗二次, 真的不會有那麼多人有那美國時間改過去又改回來。改裝的工錢也是錢,零件裝來裝去也會損壞。還是老話一句, 新聞報導了, 相信民意代表也看到了,公家機關每年因此事造成人手不足立委們也很清楚, 但是始終沒有作為, 苦了這些國家基層人員, 不要跟我說整年這些檢舉亂象沒有消耗社會資源, 最讓人心不甘的是政府知道, 但無作為。
豪小推託兼出一張嘴就是01某些恐龍鄉民特色認定不過去又一堆利用網路聲量帶風向狂嘴主管機關不作為...瘋狂干擾行政在01不是常有的事情嗎?怎麼現在機關照單行政收件了..............又開始推托成是別人認定問題?說穿了就是做不做都要嘴都要亂..................千錯萬錯都別人錯自己觀感最對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