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wightmay0416 wrote:
等等偷拍魔人會砲聲隆隆 。...(恕刪)
覺得檢舉魔人這個問題真的需要管理了...
有違規被檢舉,OK.
但"車上前後左右安裝四台紀錄器","業者卻表示,我只是在測試功能"
這樣瞎整的,也OK?
台中還曾有行車紀錄器業者,在車上前後左右安裝四台紀錄器,一年就檢舉二萬件案子以上,檢舉的都是輕微違規,警方聯繫後,勸導檢舉以重大惡性違規為主,業者卻表示,「我只是在測試功能」,讓員警相當無奈。
還有故意挖洞的,
還有自己也一堆違規的(可以規定自己有交通違規,一定時間內不可以檢舉他人)
太多亂象了...
總之
群魔亂舞,是該管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