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警控2男國道飆速176km!超扯算法曝法官批「匪夷所思」

時間X標線 才是對的 選我選我
身為執法者就可以誣告.羅織入罪就對了?
也無須度量衡認證就是了?
888calvin
王膝知? [嚇到吃手手][嚇到吃手手]又不是A1類事故..太小題大作了[這我不行]
hch2006
你也是奇葩, 用平均速度說沒有超速? [笑到噴淚] 而且平均速度也超速了
我一直以為google算法是那時段的車平均行駛時間
但不管google算法是甚麼
都不能當作超速的依據
即使簡單平均法速度是127
也是不夠精確
要拿出科學儀器採證才對
huang635555
半夜法官自己開看看啊![笑到噴淚]
執法若非當場抓,或用合格的測速工具,為績效?

幸好這位法官是正常人。
huang635555
如果不是當場抓,警察怎麼知道他們飆車?[笑到噴淚]
smax155
看新聞說的??

靠北 人研發機器?機器研發人類?
現在在搞機器算跟人算算同一種簡單的算術
扯誰比較科學的認知作戰?是在哈囉

正確的算術就是科學準確工具
不準確那台灣國教應該取消數學課程
改成AV課程比較符合人性
數學不科學...科考更不應該教考這種不準確的東西

小學生算術都贏法官這恐龍法官無誤
員警算法答案不正確 但正確答案佐證違規仍是事實

沒違規就沒舉發 乖乖先繳罰單
對於舉發不服 監理站有申訴窗口管道通暢

以上不是01鄉民標準SOP嗎?
怎今日自己打臉打這麼大
huang635555
沒人會承認自己超速[笑到噴淚]
最好是這樣算的啦,
你要算前後出現的時間,
前提是攝影機的時間要準,
你有辦法肯定每台攝影機的時間是同步的嗎?
之前就有區間測速頭尾時間不同步,
還被酸爆,
更何況這不是專門的區間測速機器。

真的很誇張的算法,
你要處罰人民就要謹慎,應當重罰,
但不可以隨便罰,
就像你要說人家偷東西,
你至少要有確定的證據才可以抓人家,
而不是人民還要舉證我沒偷東西,
這種警察辦事方式真令人覺得訝異,
是不是檢舉制度太盛行,
只要檢舉人一個影片就可以送出罰單,
現在警察都不知道這種行政罰是要有專業的儀器?
huang635555
請問路上整群飆車,要用什麼儀器[笑到噴淚]
我認為超速是事實,同時,亂定義飆速176km/hr也是事實........
steventsao.tw
huang635555 自己去查吧。不要丟笨問題出來了。
huang635555
就法官最聰明,辦公桌辦案就好了[笑到噴淚]
以後取締二輪 用轉速來取締 超過六千轉 吊牌
huang635555
起步就六千了[笑到噴淚]
RTYB0208
是不是 !!
以後警方只要安坐室內,隨時調閱ETC資料,再乘以倍數差,全台罰單滿天飛,國庫日進不只斗金!

連前有測速的警示標誌都可取消!

在室內算數學又可完全沒有生命風險﹐且算錯也沒責任,何樂不為!
huang635555
調ETC直接算就知道有沒有超速,你數學這麼差?還倍數[笑到噴淚]
要專業就只能請數學家、物理學家出來算了, 其他什麼警察、法官都不算專業.
hch2006
你不難, 你去做阿, 再開證明給法官. [笑到噴淚]
huang635555
那要法院幹嘛?可以關了![笑到噴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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