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間測速不僅違憲侵犯人權,它也傷害了交通效率與社會成本。(科技執法, 深層政府, 權力傲慢)

超速才違憲侵犯人權.沒車超速哪來區間測速?....講那麼多,本末倒置.法條改進都是因為不夠用!
BlueSky5230 wrote:
用路隱私權... 哈(恕刪)
走在路上看得到彼此不是隱私,尤其eye contact對於交通安全至關重要,而且隔熱紙也不應該貼太黑,雖然說這件事情一直沒辦法立法管制。

交通當中的隱私是一個人的移動軌跡,軌跡這件事情是隱私,但這就是區間測速的資料會收到的內容。尤其區間測速串聯雲龍系統,收集到的軌跡更龐大,更全面。這一般是只能用作刑事案件偵辦,而不是交通違規的。

有些人可能會講,我沒超速所以可以給人家監控,但是這套系統弄下去連你的軌跡變化都知道,甚至演算法還可以自動偵測提出警告,如果哪天你只是想半夜出去吹吹風,警察就跑到你旁邊埋伏或者在你家門繞。這種全社會性的軌跡偵測是共產黨幹的事,新疆就是這麼幹的。

85分位法始終都是一個速限制定的方法,從頭到尾這個方法就是一個速限制定的方法,不是速限解除的方法,但是每次只要一討論85分位法,就會出現意圖無限速飆車,為了飆車而開脫的攻擊。

Autobahn堅持無限速我個人是抱持著很無謀的感覺,因為學理上無限速可能導致速差無限大,在控制速差這個面向上確實是有它的危險性。但另一方面德國人的堅持也有理,因為他們害怕政府會這樣操弄速限。一剛開始聽到我也覺得是德國飆車族在亂講,直到發現交通部實際上就在做這件事情。

遵守速限就好?這種說法跟戒嚴時代沒有兩樣。法律宛如是皇帝頒佈的聖旨,草民只要遵守就好,不可以議論,議論法律的人一律就以嫌疑犯看待。

速限的制定方法議論不得,取締的標準議論不得,交通執法暗度陳倉社會監控,這些東西串連起來就是跟樓主講的一樣,不過是單方面的交通暴政而已。

蘇花改跟南迴改都被開了爆量的區間測速罰單,跟實際上發生的車禍都不成比例,而且大部分都是開汽車的罰單,完全不是媒體上捏出來名為「飆車的重機」的稻草人。有人在亂搞台灣自由民主的社會,整個交通變成共產黨的形狀還一堆人拍手鼓掌,再弄下去投共跟愛台也快變成同義詞了。
tifiosi
商業上也可以把軌跡買賣,你情我願這沒有什麼不能賣,但是你不情我不願一樣不能強制取得我的軌跡,這是每個人的隱私,每個人要獨自決定,從來就不是可以強取豪奪的東西
tifiosi
還有app可以在朋友之間分享彼此的位置和軌跡,你情我願這一樣沒有什麼不可以,但是你不情我不願一樣不可以偷來,我不可以在你的手機上偷偷裝這種app然後又偷開,把對方的行蹤讓所有人一覽無遺
其實最大問題是台灣普遍速限過低吧,如果把北宜全線速限提高到50(加寬限值後60),順順開都不會超速,同時又可以嚇阻嚴重超速,但政府為了賺罰金應該是不會調整速限啦
每天魔人發布檢舉照片、檢舉文, 大喇喇地公布別人的車型、車號,
你都沒說侵犯人權了, 區間測速到底公布你什麼東西?
我覺得除了這些最重要的是台灣限速很有問題吧?
jason 567 wrote:
那我開的車是登記xxx公司, 警察要找誰?

那我開你的車去區間被開罰單,罰單又找誰?

車 不是 人 要講幾次

管理監控的是車。車裡面是誰? 並不會監控人。懂嗎?


也有眾多車輛是登記在個人名義的, 所以車牌是可以連結人的, 所以他們隱私不用管?
jason 567
lexus_sky0066 你先搞清楚自己說的話吧 「車去哪做了些什麼事」 車不是人,沒有人權,沒有隱私問題。我另例舉給你看,你就會懂了
lexus_sky0066
jason 567 車不是人 但是車大部分都登記在車主名下 也大都是車主再開,監控車不就等於監控人?你要拿些例外的來講我也沒辦法,就像你手機要拿王八機不是一樣?
又是區間測速的引戰文
真佩服樓主的毅力
hch2006 wrote:
每天魔人發布檢舉照片、檢舉文, 大喇喇地公布別人的車型、車號,
你都沒說侵犯人權了, 區間測速到底公布你什麼東西?


這種行為雖然不鼓勵, 不過這種行為也是因為先有犯罪嫌疑, 才會進行身分識別記錄, 跟測速照相邏輯類似

區間測速可是無差別先全部把你登記起來, 等你通過後才看你有無犯罪
hch2006
魔人不也是無差別先全部把你登記起來, 檢舉有違規的之後再公布到網路
nerdwannabe wrote:
這種行為雖然不鼓勵,...(恕刪)

你這發言真好笑,有犯罪嫌疑就可以公布?
你不知道台灣是無罪推論的嗎?犯罪確立才是犯罪
何況交通違規等於犯罪?你也幫幫忙好嗎?沒知識也要有常識
沒有違規 沒有困擾
如要違規 自己承擔

現在資訊發達 根本沒有甚麼隱私問題
要隱私凡是需要實名制的東西你都不要用
只要玩自媒體 人人都是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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