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ettoday.net/amp/amp_news.php7?news_id=2286411&from=googlequicksearchbox警方強調,另外,拒絕稽查之處罰,待調查事證確定後,會再加開一張拒絕稽查之罰單(拒絕稽查最高罰3萬元,並吊扣駕照6個月)。真好………………為了不讓重機上國道科技執法都出動了TOTOYY wrote:別跟這些乖寶寶計較了...(恕刪)
modav24 wrote:我認為重機上國道可設高門檻 比如擁汽車駕照10年。年紀40歲以上 這樣年紀的人 有足夠智慧評估要不要騎上國道 而不是目前的全面禁止 滿18歲就可以開碰碰車輾死40歲以上的阿姨,好棒棒!真的有足夠的智慧!視線死角奪命!曳引車「沒看到前面有人」 女騎士遭追撞爆頭慘死
支持政府禁止重機上高速公路簡單的道理, 政府有權為了大多數人的安全, 將高速公路的危險限制在現在這個階段, 沒有必要讓大型重機上高速公路去增加各型車輛面對的風險, 現行4種車輛, 事故組合2的4次方才16, 多了重機就是5種, 2的5次方就是32, 多了2倍的風險。(機車摔了通常人跟車分開, 高速公路路面就會有人跟機車, 後續引發的狀況.......增加2倍的風險不是數學而已, 是實際狀況, 高速公路大車多, 一出事不是平面道路那單純的狀況, 而是連鎖反應)就這麼簡單, 為了99.37%用路人的風險不再升高, 禁止大型重機永遠在台灣不能上高速公路, 直到未來車子在天上飛為止。PS. "4輪以上可以上高速公路的有837萬輛" VS "紅黃牌5.3萬輛", 結論: 99.37%的人為何要讓肉包鐵又沒保其他險的娛樂工具上高速公路, 政府可以呼籲這些騎士回去開車吧, 政府沒有禁止重機"騎士"上高速公路, 請他們回去開車吧。
ado016435 wrote:支持政府禁止重機上高...(恕刪) 第一個你的數據就有錯誤,大重機數量是20萬!所以後面講的那麼多都沒有參考價值!第二現行4種車輛事故率是2的4次方??哪裡來的數據?多了重機變2的5次方?這更是胡說八道!請問你是根據什麼來說多一個車種事故率多2倍?根本就是毫無意義以及根據!那照你的算法西濱 快速道路高架道路 都有重機,事故率是高速公路的2倍??顯然沒有嘛!那市區省道還多了自行車 路人還有狗貓所以事故率就是2的8次方??256足足是高速公路的10幾倍??顯然也沒有嘛,所以不要胡說八道回去把數學唸好比較重要!另外你的ps也是亂說,重機可以上國道後,自然會有很多4輪車主改騎重機上下班,更可以節能減排 減少塞車,減少市區塞車 停車空間增加,一舉多得不是你這種狹隘的為了什麼行車安全在找的瞎理由,事實也證明西濱國3甲高架道路都沒有什麼安全問題,不要庸人自擾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