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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啊, 會塞會慢就是有狀況, 還騎那麼快就是去赴死, 至於行人, 請不要再懷疑, 行人及單車有最大路權, 因為他們最弱勢, 是靠自已的力量前進, 因此有最大路權, 然後你機車在人行穿越道撞上去, 就是輸了
交通規則都有說的, 即使綠燈, 過路口也要注意, 因為這路口已經有很多車表示有狀況, 你還當成沒事騎那麼快, 那就是應注意未注意
再次強調, 機車就是台灣的交通亂源

簡單的道理, 機車騎士犯不犯錯都會死, 因為是肉包鐵, 所以基本心態就是你必須要比別人更小心
汽車對汽車事故通常是保險是民事問題, 很好處理, 機車一有事就是刑事問題, 這種原地定點車翻倒人也會受傷的交通工具, 應列為必須減少使用的對象
jxv wrote:
中和宜安路2025.04...(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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