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ms27 wrote:124樓仁兄 我可...(恕刪) To YMS27兄:因為版主說他是從平面左側左轉...確實沒有符合法規規定這是版主要進入該巷道前,就會看到的指示(標線及標誌),所以我想版主應該早就明確知道不能左轉才對...
樓主厲害,非常詳細的一份申訴內容。不過正常管道監理站申訴,再來交通法庭。但樓主違規事實明確,這張罰單繳錢機率大。別浪費自己時間了……另一管道,以後可能改……找民代和公所的人會勘改變道路標誌,前人種樹後人乘涼!至於警察只是依法執行,並沒有錯,一堆人怪警察,警察不執法,交通只會更亂……
自從罰鍰入預算之後, 想要跟警察魯到不開單, 難.績效結算快到, 衝業績前夕, 想要魯成功, 更是難上加難.多年前, 在一個有左轉燈號的大路口, 騎車二十多年都是直接左轉(派出所就在轉角),有一次被開單, 因為未待轉, 心平氣和地告訴警察大人, 請你告訴我, 待轉區在哪裡? 待轉標誌在哪裡? 有, 我就服氣這罰單.該警員遍尋不著代轉標誌與待轉區標線之後, 只告訴我, 他就是要開單, 標線號誌不歸他管, 叫我有意見就去申訴.另一個經驗, 年輕時期啥都不懂, 家裡沒錢不好靠父母, 騎機車跑快遞送件, 有次在人行道上發動車子直接騎下馬路, 被三人一組的制服警察攔下, 其中一人對著我大聲國罵, 還用力踹了我的野狼一腳, 整個車頭把手都歪掉! 當下被嚇傻, 也不知道該講啥, 另外一個年紀比較大的就攔住他, 叫我趕緊騎走.後來年紀漸長, 才知道, 人行道上不得發動車輛與騎行, 原來我跟大家一樣違規了; 但, 我想說的是, 我並沒有抗拒警察攔檢, 更沒有衝撞警察, 警察大人你有權力開單告發, 但是你哪來的權力對我國罵與踹我車!公務員我相信大部分都很優秀, 但, 就是有老鼠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