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向機車應佔較大責任,但汽車說完全無責,除方向燈使用規定外,還有法規上要求之未達路口中心處左轉一事。理論上,在路口中心前左轉彎,勢必佔用對向車道(也就是逆向);但實際上,前面有人提到除非汽車實行近乎直角左轉彎或轉大彎才有辦法達成。但就本案責任的劃分,對方(後方機車)的確可以主張這一點進行攻擊以填補自身損失。
對方是逆向行駛不是超車,不管去鑑定,調解或是上法院都不要講對方超車至於肇責比例初判表不會有,直接問你的保險公司就好了,除非事後送鑑定翻轉,不然調解或是上法院大致都會以這個比例做判決,對方受傷的部分第三責任險會依比例陪,你這邊的車損應該遠高於對方,依比例對方可能還要賠你一筆對方精神或是工作求償的部分就看現場攻防了
這案子如果是我,因無肇責,所以我不會賠償對方.但對方可以自己去申請強制險理賠.說個親戚的類似案例:雙方都是機車,原同向行駛,對方在我方右側突然左轉與我方直行車發生碰撞,初判對方全責.對方腿斷車損,我方手腳擦傷&車損.因對方腿斷,我方僅要求修車費1萬2.但對方卻要我方賠50萬.調解失敗互告傷害.既然互告,因為訴訟傷神費時要請假扣薪,我方改求償10萬偵察庭中我方因無肇責直接不起訴,對方有肇責被起訴.法院開庭時法官一再明示暗示對方最好和解,對方不肯.直到第3次開庭法官有點生氣,對方辯護人私下開釋後果,對方才願意和解.最後對方賠償6萬和解撤告.如果樓主有打方向燈,我覺得沒有任何肇責.對方即使提告,有99%可能性不起訴,至於那1%是甚麼,大家都知道啦.
影片車 未達路口中心即先行搶快左轉 違規機車 跨越雙黃線逆向 也是違規兩方都違規 如果兩方都沒有受傷 基本上是隨人塗牛屎 誰也不賠誰但對方受傷 這下就有戲了這就是為什麼鬼島機車騎士 仗著自己是肉包鐵 肆無忌憚的亂騎亂竄因為起碼有強制險作為賠償後盾~再來就是告對方過失傷害這你就知道為什麼會被人稱做猴子了
庠庠優惠 wrote:先上影片這是後鏡頭這...(恕刪) 一個月前我的留言就說對方全責,前面一堆說樓主有肇責的現在全被打臉,扯啥未達中心線轉彎而有肇責的爛理由,(未達中心線左轉是和對向車道肇責才有關...)應注意而未注意也不是用在這裡,(法律沒有規定要注意到違法的行為...)一堆不懂法律難怪路上會一堆亂騎亂開車的...--------------------------------------另外恭喜樓主,用維修金額讓這隻違法的猴子付出慘痛代價....如果事後警察沒有開罰單給這隻猴子,可以要求員警補開,不然就是員警瀆職,聽到這四個字馬上發公文告訴你有沒有開罰-------------------------------------------------上個月開車才用前鏡頭送了跟在我後頭搶先用逆向左轉,差點和我左轉擦撞的計程車司機,原來逆向才開罰600元,警察還貼心幫我改成舉發"不依規定使用燈光"的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