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m3 wrote:之前在法院調解 男...(恕刪) 好恐怖啊,樓主的想法,這樣子可以顧好小孩嗎?感覺樓主還年輕,為何堅持帶小孩呢,不如歸爸爸,孩子歸屬應該是能給孩子有利成長的一方才是樓主的問題除了這裡應該可以先問父母會有一個基本答案,畢竟社會經驗比樓主豐富了
mm3樓主2019-04-17 12:39 #3回文私訊連結引言收藏評分回報leimi wrote:好恐怖啊,樓主的想...(恕刪)家家有本難唸的經,爸爸吸毒嗑藥嫖妓得性病,有前科記錄遊手好閒、劈腿玩女人,孩子還是媽媽帶好--------------------------------這麼爛的男人....就算官司贏了會付嗎? 孩子給媽媽帶是正確的....難道要小孩看到吸毒的父親,會影響小孩的價值觀......
只要調解成立視同判決喔,如果你同意了就不能再要了。打官司是要打什麼訴訟,離婚或是離婚+酌定親權?如果需要律師可以問問法扶能不能讓你申請。沒有律師一樣能打到二審,只要你的證據多書狀理由多就好了。上訴三審上訴人一定要有律師。以對造的情況就算扶養費判下來有1萬就不錯了,不過大概只拿到一份判決而已,你執行不到對方半毛錢。倒不如調解成立拿到100%監護權,然後再找社會局看看有沒有社會福利可以申請(媽媽可能比較容易申請),我帶2個小孩基本上國小國中的費用學校有部分補助。PS一般法官都很好不用擔心,開庭的時候從法官的態度大概看得出來傾向那一邊。如果要拿到一審判決要經過一些程序,可能要一年多搞不好判不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