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兩個女兒的監護權都在我這,離婚協議也有提到她需付給教育費,到現在一年多了沒給過,我也不討,現在變本加厲,好幾次忙的忘了剪女兒指甲,第一次她說她忙,我也不以為意,後來幾次都沒剪只丟了一句話給女兒記得剪指甲。
衣服也是,女兒說媽媽都沒有買衣服給她們穿,最近天氣變化大,只會怪我沒給她們帶外套去她那過夜一件外套都沒有可以給小孩穿??
難道離了婚對小孩都可以不負責任,連指甲都不剪??也不教只負責玩??
是我要求太多嗎?離婚後沒小孩監護權的那一方都沒有責任嗎??
真的很想不再讓小孩去,小孩以前怕媽媽怕到不敢跟她回家,現在去她那都說去媽媽那都不用念書上課好好哦
離婚了,就把她當作是孩子的媽吧!不管她不負責或是沒幫孩子剪指甲,不需要去放大她任何的疏失....
因為,你知道嗎?孩子在看呢!沒有母愛的孩子容易發展出缺乏人際關係安全感的現象.....希望你能理解對孩子來說那也是不容易的。
小時候我父親和奶奶透露太多關於我母親負面的形象,影響了我姐姐對母親這個角色的憎恨,影響了我對母親這個角色的恐懼。姐姐很早婚,想逃離原生家庭,她當母親之後,常常憎恨自己的角色!而我是直接恐懼婚姻....
後來我去找媽媽把話說開(我25歲的時候)才知道了許多她的角度的無奈~~
這兩年,曾經對母親恨之入骨的父親,終於知道當初他和奶奶犯了多大的錯誤,
他說「她永遠是妳的媽媽喔,以前的恩怨都過了,不要擔心妳去找她我會生氣喔。」
我爸和我奶奶愛我們嗎?超愛!我媽媽完全沒錯嗎?不可能!
時間如果倒轉,我相信他們會盡力在已經破碎的婚姻中繼續扮演稱職的父母!(包括尊榮對方,讓小孩免於上一輩的恩怨)
加油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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