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接受劈腿分手(遇過,而且居然完全不會難過)
我可以接受不愛分手
但至少給我一個理由 讓我走
或許分手的理由對我來講很重要
我知道 錯在哪裡要怎麼修正
是否還有挽回的機會
如果是 還可以挽回
如果不是 走的心安(至少不是我對不起對方)
曾經下賤到跟對方說:給我一個分手的理由 只要你說『不愛了』 我就離開
結果對方也只是一直哭什麼也沒說
分手是妳提的
難道要一個分手的理由這麼困難嗎?
幾年的感情說不愛了有這麼困難嗎?
好聚好散真的也是感情中一門很重要的學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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