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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993996 wrote:
一般人失戀會傷心久久不能自己,我呢?卻想分不知該怎麼做,分手對我來說不是難過而是快樂,在一起5年
同居3年,其實早就知道對方的價值觀,個性,想法完全沒有共通點,感覺也都沒了,並不是有劈腿!!而是繼續下去也不會有未來的可能。我們倆都30幾了!我一點也不會有想娶她的念頭,她也知道我們只是互相習慣在撐時間而已~到底要怎麼做才能漂亮的分手。各自分開過自己的生活!(現在同居中,如何叫他離開或我離開)唉...............................................
誠實坦白說比較乾脆,雖有點殘忍,但總比編一些很瞎的謊言來的好。
"我已經用膩了妳的肉體,也不想溝通妳的心靈,這樣下去不是辦法,我渴望自由,只想找尋下一個新鮮肉體,請妳放過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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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46427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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