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姐好正 wrote:
堅愛學姊 跆拳少女當...(恕刪)
學姐好正 wrote:
堅愛學姊 跆拳少女當...(恕刪)

你應該是想說
為什麼不能打父母吧??


學姐好正 wrote:
「這是女兒第一次打我、恐嚇我,我不會畏懼,只是很心痛。」


等你被女兒打過之後,再看你是不是那個不知變通的家長
更新:
抱歉我沒有表達得很清楚引起眾怒
單純只是想討論愛上學姐媽媽為何反對
我並非要討論女兒打媽媽這件事
而且我沒注意到是同性戀這點
換做是我我大概也會無法接受吧

CMzero wrote:
樓主想說的是新聞跟他...(恕刪)

YOU GOT IT
未成年監護人是家長
所以還需要問嗎???

等成年再說吧
1.該少女未成年
2.同性戀愛普遍不被台灣社會接受
3.重要的是,整件事情我們都是局外人,
細節並不清楚,希望僅討論事件本身,
減少感情用詞。
喜歡學姊沒有錯,錯的是逃學、恐嚇、打媽媽
假如你女兒因為喜歡一個人而有如此大的行為偏差,你不心痛嗎?

至於同性戀......我不認為有什麼不對,更不是此篇的重點
我是水瓶子,請叫我瓶子,英文是叫不出來的啦,我什麼都沒掌握好,如今我能做的就是抓住騎單車的這快樂時光
愛一個人愛到逃學、恐嚇及毆打自己的媽媽,不管事主是男是女和喜歡的對象是男是女,都不應該吧?

又是一個新聞只看一半就開砲的人......

學姐好正 wrote:
堅愛學姊 跆拳少女當...(恕刪)


標題也改一下吧
好車!就該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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