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vv

cigamblm wrote:
之前很喜歡一個女生在...(恕刪)

因為沒有在一起所以就沒有送她也太現實了吧!
既然是買給她就送她囉!!
她收不收也是一回事,留一台粉紅色的相機在身邊也很怪吧!!
A 自己留著用 (不過我不缺相機... 而且是粉紅色的...)
B 因為是買給她的 還是送給她吧!
C 拿去網拍,賣多少算多少
D 送給其他朋友


以前我會選B,現在我覺得選C比較好...

成功的路上是孤獨的~~

cigamblm wrote:
之前很喜歡一個女生在...(恕刪)


可以送我嗎?
好久沒有人把牛皮吹的這樣清新脫俗了
我覺得如果不自己用就賣了比較好~

當然送給對方並沒有什麼不好~

如果之後你依然有她的消息時(例如她用相機與男友合照..等)並不會讓你介意的話~

所以你再想想囉~

祝你找到合適且喜歡的人~
cigamblm wrote:
A 自己留著用 (不過我不缺相機... 而且是粉紅色的...)
B 因為是買給她的 還是送給她吧!
C 拿去網拍,賣多少算多少
D 送給其他朋友



學生時代會傻傻的會選B或A

出社會工作後當然選C阿~錢難賺~省者點花
不然馬上去把新妹~短時間內曖昧後~再送新妹~也是不錯的辦法

不然選D送給親朋好友
表姐妹或堂姐妹之類的..反正是粉紅色
就當作人情吧~阿姨姑媽她們會感謝妳照顧表姐妹或堂姐妹的

妳想當好人就送她吧
基本上我是不當好人的~

cigamblm wrote:
之前很喜歡一個女生在...(恕刪)


送她+1
沒為麼
反正你本來就是要送她~

cigamblm wrote:
之前很喜歡一個女生在...(恕刪)


你這篇可以當好人送禮的教材,很適合。

最後,我會拿去賣掉。
Giggity Giggity Giggity ALLLLLRIIIIIGHT!
看交情囉~~ 如果女人還有點情份 ~把你當朋友那就送送無妨 ~

但如果理都不理~~ 何必倒貼~ 便宜拍掉~換點現金喝口茶也爽也呀~
好人有三寶,開車、送禮、修電腦,送她好了,幫別人養老婆積積功德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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