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這一種是怎會托那麼久啊,基本上你的態度要硬一點,軟趴趴怎解決問題,且當初懷孕就應該結婚,至少搞各名正言順,還有都已經生出來近2個月了,還在喬結婚的問題,我建議乾脆結婚證書寫一寫,到戶政事務所先去登記及婚跟小孩算了,至於住哪,你們在慢慢喬吧~
小孩和媽媽都是無辜的耶!! 你應該很為難吧!!加油!!因為生活是你們要過的,他姑姑一點也沒考慮到小孩你們在顧慮什麼???eliot1009 wrote:內容比較多,麻煩各位...(恕刪) eliot1009 wrote:內容比較多,麻煩各位...(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