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公司的八卦傳言到我離過婚的事情,因為年紀輕還不懂事,18歲就踏入了結婚了這條路,期間因為丈夫外遇又家暴,又沒有個人的自由,回娘家又會被限制時間,長期的精神虐待導致我得了憂鬱症,好不容易搜集到三張驗傷單才得已去法院訴請離婚訴訟。
這條路不是我希望的,為什麼這個年代還是有人看不起離過婚的人呢?????
Emily722 wrote:
今天公司的八卦傳言到...(恕刪)
人不能左右別人的價值
卻能夠改變自己的想法
就算是不懂事犯了錯
但那仍舊是你自己的抉擇,
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聽起來殘酷,卻是必須接受的事實。
但不代表人犯過錯就無法自拔
你的價值在於你自己去創造,而非聽別人在那邊八卦就先氣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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