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fehaven3012 wrote:沒錢吃早餐好餓,卻有...(恕刪) 如果真的不爽待在媽媽那邊, 那也是因為媽媽的關係怎麼去樓主那, 小孩子會自己想發法, 只要不要偷拐搶騙就好如法泡製?要是待在爸爸那邊, 可以得到正常的照應、完善的家庭, 就算媽媽不是生母, 但只要喜歡他, 呵護他這樣就不是太大的問題小孩子會說什麼? 小孩子也會自己判斷哪邊才是對自己好人都有生存的本能, 哪裡活得下去, 他會往哪靠支持樓主搶回來自己養!! 無論母親用啥理由說自己忙沒照顧, 那都不是理由!! 是牽拖!!律師是一定要請的!!
雖然你們當初並無白紙黑字來協議小孩的監護權及你的探視權,但是,只要監護人未善盡照顧小孩的職責,且事情一再發生的話,若你真想爭取小孩監護權的話,就要收集"証據"!!畢竟,法律是講求証據的!!例如:小孩的聯絡簿(尤其是老師的留言)、或者該繳的費用一再催交....另外,你也一定要提供你的薪資証明(不用管你前妻那了啦)要証明你有能力養這個小孩!!其實你的小孩大了,已有自我意識了!!相信法官會採信小孩所說的話,只要你收集到的証據夠力,加上家扶社工的家庭拜訪(如果有去你前妻那)我想,你勝訴的機會很大!!但是,千萬不要私自留下小孩過夜!!因為私自就等於是未經由同意!!除非,你已經由前妻同意(最好錄音存証)否則,法庭上,你就比較站不住腳了~問再多人的意見,都比不上法律條文!!建議你先上網查詢相關法律條文較好!!或者問問當地社會局所提供的法律諮詢!!
其實也不見得能贏因為小孩子也可能說謊,法官在法庭上要相信誰說真話?沒錢買早餐,因為母親沒給?也許他母親給他一星期的錢,讓他分配使用,他先花完了先搞清楚小孩的個性本質與前妻的個性本質再說吧當初會把小孩讓給前妻,應該就是相信他會善待兒子如果你沒看走眼,就代表現在小孩說謊如果你看走眼了,也代表小孩子對你說謊,你也分辨不出來所以先不要求法律途徑,先知道事情真相,還有問問小孩的導師
沒錢吃早餐好餓,卻有能力從北縣跑到北市找爸爸?-----------------------------------------------------一般小孩都有悠遊卡吧...更何況學生證就有悠遊卡功能....=====================================TO..版爸...若是要打官司...我是建議一定要收集前妻沒有盡責的證據(餓肚子.功課.甚至放小孩單獨一人在家....等等)再來小孩已經可以表達自我意願的能力...通常法官會問小孩的意願(會把雙方家長隔開單獨問)這也是小孩歸誰的重點!!!當然前提下...你也必須收集自己的有利證據...例如不動產.存款.工作穩定...都可以讓小孩過著衣食無缺的日子現在的老婆意願...你的生活作息要正常可以陪伴小孩..甚至小孩未來的規劃...都可以一一列舉出來相信你先將這些證據準備起來....對你上法院是非常有幫助的再者...你可以打電話再跟你前妻談小孩的事情...但請務必錄音蒐證...最好是有前妻承認他沒有照顧好小孩(例如..餓肚子這事情~~)..法院是講證據.....所以證據一定要夠有利(力)!!加油
hk127413 wrote:我大概說明一下狀況....(恕刪) 已經小一了這種事要趕快處理不然在過 1~2 年, 家庭得不到溫暖,就很容易就跟混混 混在一起了(現在國小已經多多少少有在吸收)雖然混混 混的好有機會當政客, 很有前途
跟前妻溝通看看吧如果前妻沒有餘力可以照顧小孩或者可以跟他談條件請他把孩子交給你如果他真的執意要小孩就請他好好照顧我覺得不要這樣就上法院對小孩都是種傷害都已經小一了就算爸媽在怎麼不是要他挑一個都是很折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