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局的少數承辦人是不是覺得「人定聖賢、犯錯該死」??

首先聲明一下,我的管區承辦人是非常好配合的大姊
因此我的認知是,大多數承辦人都是可以溝通的


事件起因,對方公司將我方公司的統編打錯(我為進項、對方銷項)
錯誤非常的不明顯,例如:12345678打成12245678
因此我沒有察覺,直接把發票申報下去

過了四個月後,被通知交叉異常
當下立即傳真發票及說明書,解釋說是對方發票統編打錯,故發生交叉異常

又過了兩個月,對方稅局的承辦人突然發函給我方稅局的承辦人
說要對我們公司進行罰款,認為資料登載錯誤應當給予罰款


這實在令人無法理解
假設我今天統編的錯誤非常明顯,例如:12345678打成87654321
而我又故意不換開發票直接申報,罰我,我沒意見
但對方只是將我的統編打錯一個字,就一個不明顯的阿拉伯數字
要因為我沒有檢查到這張發票而罰我??
報稅的人每兩個月上千上萬張發票,這情何以堪

再說,我也不是每次申報都錯誤,今年已經申報完1~8月了
我只有這張發票被揪出交叉異常,其他完全正確

這邊我查過相關規定,規定說明「並非故意的登載錯誤,一年內錯誤發生滿三次將無法免罰」
反過來說,一兩次的錯誤可免罰

如今對方承辦人執意開罰,我方承辦人認為事情輕微,沒有到開罰的地步
兩方僵持不下


在這邊請教各位大大,這種情況,若對方稅局承辦人執意開罰不願妥協
有甚麼相關法條能幫助我嗎?
stars80617 wrote:
首先聲明一下,我的稅...(恕刪)

你是拿進項發票拿去抵營業稅,結果賣方把公司統編用錯…
申報發票本來就要去看一下統編是否對方有錯(金額、品名、日期那類),而且你又說一年有三次錯了,我覺得是自己問題。
要不要罰就請對方(銷貨)去改統編再蓋小章(負責人章),而且對方要寫公文去它公司申報的國稅局改,這樣是不會被罰…因為確實有交易行為,但是要對方願意用…
然後去找管區說對方要改,看管區接不接受…(一般是先詢問對方要不要這樣處理,願意才給國稅局改過進項發票,說對方key錯…銷貨方倒是沒少營業稅問題,所以不會被罰)
備註一下發票存根聯、扣抵聯、收執聯都要改成正確,要蓋小章。
投資初學者 wrote:
你是拿進項發票拿去抵...(恕刪)


大大,可能我敘述不夠清楚
我那條是在說法規上的規定,並不是我錯了三次@@
我到現在只有這次交叉異常錯誤(一次)

對方公司已經更正完,就像你說的這些流程,照理說事件就這樣落幕
但對方稅局承辦人突然提出要罰款的函文,就讓我們都無法理解
我有打電話給對方公司,對方也覺得很奇怪,都已經更正完了,為何還要馬後炮來這齣
至於是不是對方公司跟他們的承辦人溝通誤會,或是要搞我們,這我先保留
畢竟我方公司假如也硬起來,就強制請對方重開發票,兩邊一起做更正,一起重新更正舊年度的稅額,兩敗俱傷誰都得不到好處
stars80617 wrote:
首先聲明一下,我的稅...(恕刪)


請問發票金額是多少錢?
Nuke worker wrote:
請問發票金額是多少錢...(恕刪)


兩萬多
stars80617 wrote:
首先聲明一下,我的稅...(恕刪)


你可能遇到一個菜鳥

不過他要罰你也沒辦法

只能訴願跟打行政訴訟
stars80617 wrote:
大大,可能我敘述不夠...(恕刪)

對方真的有處理好?那你可以跟國稅局說對方有改,你拿已經改好發票給他,問題是同張發票…
對方如果是作廢重開到別月份那還是有問題。
我服務的事務所的管區是南區國稅局,有新化、新營、臺南市、佳里稽徵所。
舊發票改內容,不是作廢舊發票…
這樣國稅局還是會罰(印象稅額2000以上罰),假設那張是3000稅額就是補稅3000,罰3000,如果沒變的話(我已經離開會計事務所蠻久。)

假設發票日期5/10發票號碼a,對方說要作廢改成1015發票b,國稅局會罰…
但是是發票日期5/10發票號碼a內容修改,對方改,也跟對方國稅局承認誤key,要改正,理論上沒問題。

有任何問題去問營業稅管區…
按照我們事務所做法,一定看統編和金額大小寫有沒有問題,因為出事,我們直接拿錢賠(個人錢拿出來,我們薪水最低工資左右),所以我們不會為了自己的荷包過不去,也不會因此麻煩客戶處理那種事情,因為客戶會去跟會計師說我們什麼…
實際不知道公司發生什麼,所以你先跟管區問有沒有補救…我們也都問管區作法,比較偏的我們知道,但是不一定做。

先跟管區說對方有更改那張發票,而且拿出那張更正的發票詢問為何有罰款?先看管區怎麼說,或許回你對方沒改,對方有沒有改你又知道?

講個案例,個人綜合所得稅要補稅,我請對方給我管區(綜所)號碼,我去詢問,原來“撫養人”重覆了,我確定後問了客戶,對方要改嗎?他說有請對方把撫養人踢掉(因為那家事務所不知道不要報那個人),我問管區需要再處理嗎?她說對方踢掉有改,那張補稅就不用理它。
所以你要問清楚到底為什麼?一般稅務員人很好,因為也怕民眾舉報。
沒那麼簡單罰的~請放心(而且金額這麼小)

你可以直接找對方的主管(課長,股長,稽核)
談一下就沒事了
stars80617 worte:
又過了兩個月,對方公司的稅務承辦人突然發函給我們的稅務承辦人
說要對我們公司進行罰款,認為資料登載錯誤應當給予罰款
請問就這次的情形,如果真的被罰,你們會被罰多少?
投資初學者 wrote:
對方真的有處理好?那...(恕刪)


謝謝大大詳細的解說
我的確對"對方公司"和"對方管區承辦人"之間的實際作為,不能確定
我得到的資訊是,對方公司跟我說他已經去做了更正,已經處理好(只有更正,沒有作廢發票)

小弟是公司的小會計,營業稅都是我自己報,只有年度結算才會請會計師簽證查核
經過這次我會更加小心的確認發票正確性,只是每次都上千張發票真的沒把握每張都對

我管區的承辦人說,我把相關資料給他,他會處理好,叫我不用擔心太多
現在很慶幸我的承辦人是位資深大姊,幫我處理這次失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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