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看到站內文章「求救!弟欠債死亡,兄的存款直接被繼承抵銷」
讓我嚇到吃手手...
因為我家以後也會遇到類似情況
我家有六個人
父、母、大哥、二哥、三哥、我
三哥過世~
大哥、二哥兩人有欠債
欠簽賭的錢、欠銀行的錢、欠政府的錢
金額都不明
我想問將來我父母百年後的繼承先後?
例如父親過世,繼承先後就我母親>大哥>二哥>我
如果是這樣的話
那我是否可以請大哥、二哥拋棄繼承
就由我來繼承就好
這樣子是否可以避免被銀行和政府扣錢
還是說要先請我父母先把名下財產過戶給我
或是請我父母寫好遺囑說明財產分配
文章關鍵字
父親的遺產,配偶及兒女同時都會分到一部份

之前有網友建議,如果遺產不想按照遺產法來分配

先過戶較好

寫遺囑,父母過世後,如果有子女不同意遺囑的分配方式,打官司可能會拖很久
他的理由是一些法條支持遺產法的分配方式,而另一些法條支持遺囑的分配方式優先於遺產法,打官司要打很久


如果居住的房子,你大哥二哥有繼承到,銀行有權要求查封執行該繼承人之潛在應有部分.我外公過世時情況就是這樣,他們解決方式是,外面有欠款的子女申請拋棄繼承,然後其他子女拿出現金補貼他們,這樣住的房子就不會被銀行查封
不用擔心啦 , 就是因為類似的糾紛太多 , 早就改成全面性的限定繼承 .
民國98年以後都是限定繼承了 .
簡單的說 , 你有繼承到遺產 , 才需要付擔債務 , 而且以繼承的遺產金額為限 .

舉例 , 你繼承100萬元遺產 , 如果死者有30萬元債務 , 你需要還這30萬元 , 得到遺產實際上只有70萬元 .
如果死者債務有140萬 , 也別擔心 , 你只需要還掉繼承得到的100萬元 , 不足的40萬元不甘你的事 .這就是所謂的限定繼承 ,這樣你了解嗎 ?

98年以前是概括繼承制,如果繼承財產100萬元,但也繼承負債140萬元,就會倒賠40萬元。很多人莫名其妙就因繼承而負債,這樣很不公平,所以立法院已經修正民法,目前是全面的限定繼承制度。所以請放心。
 

ock101tw wrote:
今日看到站內文章「...(恕刪)


欠錢你還叫他拋棄繼承 由你繼承

這是做兄弟的心態@@

不是應該幫忙處理嗎?

父親死了 母親還在 母親為什麼要給你們?

雖然法定你們有

但母親要用來處你妳兄弟的債 可以嗎?

人不要太自私 尤其是自己親人

憑什麼要兄弟 拋棄繼承?
欠債還款不是天經地義?
如果這個錢是你哥哥們理應得到的,拿去還款不是減輕他們的負擔?
拋棄然後把財產給你???這邏輯好怪。負債的繼續負債?沒負債的增加財產?
重點是父母還健在,就想財產......

ock101tw wrote:
今日看到站內文章「求...(恕刪)
扯到錢 血親都是各懷鬼胎

也許你想的是 遺產先不要被搶走 在私下分配之類的

其他兄弟姐妹呢? 不一定想的跟你一樣

別想的這麼簡單
ock101tw wrote:
例如父親過世,繼承先後就我母親>大哥>二哥>我
如果是這樣的話
那我是否可以請大哥、二哥拋棄繼承
就由我來繼承就好
這樣子是否可以避免被銀行和政府扣錢
還是說要先請我父母先把名下財產過戶給我
或是請我父母寫好遺囑說明財產分配


可以啊

你老爸 你老媽 你大哥 你二哥

同意就行了

很簡單吧!

可以,最好是生前把財產過給你,不然就算你大哥和二哥拋棄繼承,
銀行可以向法院主張他們是為了躲債才拋棄告你們,這樣你們輸的機會很大,
有可能還是要還錢.

(教人不還錢好像不太好)
DIY LOVE wrote:
不用擔心啦 , 就是...(恕刪)
您好,請教一下。
如果是繼承持分的不動產,而債務扣除現金仍不足,需要賣掉持分的不動產。其他持分繼承人為了保持住宅的完整性,要怎樣和債權人談比較好?
如果債務較多,持分的部份不值得抵現還債,就只有看著房子被拆掉一部分?

ock101tw wrote:
那我是否可以請大哥、二哥拋棄繼承
就由我來繼承就好...(恕刪)

銀行還是會主張應繼承份,提告取消,由你一人獨自繼承!!!!
人有三種贏家模式無法複製: 別人的出生。 別人老爸有錢。 別人有遺產繼承! 別把老輸當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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