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股財報上,自IFRS新制後
聽到很多文章都講採完工一次認列方式
這裡所謂的完工
是指完銷嗎? 抑或是如文章字義,就是指完工蓋好(銷售狀況不管)
又如果是指後者,豈不是跟存貨概念相衝突??
換句話來問
完工後但未銷售完...是屬營收還存貨
感謝各位賜教
文章關鍵字
Hellophoto wrote:
是指完銷嗎? 抑或是如文章字義,就是指完工蓋好(銷售狀況不管)...(恕刪)


入帳方式是依「全部完工法」
要認列營收,要等蓋好+交屋後,才能入帳,
跟過去在預售就賣出,能部分先入帳的「完工比例法」不太一樣,
不會是蓋好(銷售狀況不管)就能入帳,
小弟也不是這方面的專家,在細節就不懂了。
Hellophoto wrote:
營建股財報上,自IFRS...(恕刪)


完工一次認列應係指【全部完工法】
買賣雙方簽署交易合約,主要工程全部完工後認列工程收益
【完工比例法】則是買賣雙方簽屬合約,同時賣方向買方預收15%價款後按工程進度認列
不管是哪一種方法,都是合約為主體
沒有買賣雙方存在則不成立認列收益的條件
全部完工法或完工比例法的影響在營建業財報中主要體現在損益表

營建業存貨大致區分為營建用地/在建房地/待售房地三種
完工未售的建案,是置於待售房地科目中
存貨價值以【成本-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列入資產負債表
大部分投資者對營建股多所忌諱的,即在於淨變現價值的部分
雖房地產市場價格走揚淨變現價值可以增加,但市場價格下跌亦能導致淨變現價值減損
此一系統性風險造成營建股的真實價值很不容易評估
另營建業的產業特性使然.
不大量買進土地原料,無法售屋創造營收
因此帳上現金少而土地多屬營建業常態
以台灣兩大房地產龍頭興富發與遠雄為例
興富發的存貨佔資產總額的77%,現金9%
遠雄存貨則佔資產總額75%,現金2%
市場價格下跌除了資產價值減損
變現困難也可能造成現金流支應問題
故建商與銀行的往來狀況應良好
各種授信,質押乃至於背書保證的來源無虞
其整體投資風險將較低
沒錯~
這些營建股帳上的現金真的少了可憐
這樣極少的現金如何維持正常的營運~真是那悶
感覺隨時都有周轉不靈的問題發生
感謝天使雪花

就是有賣出才算營收,沒賣出的話就算存貨^^

天使雪花 wrote:
入帳方式是依「全部...(恕刪)
感謝J大

所以沒有買賣雙方存在則不成立認列收益的條件之下

有賣出才是營收,沒賣出即歸在存貨,了解

那衍伸一個問題...

完工後房子並不是開賣就完銷,可能要賣個兩年

才能陸陸續續賣光,此時完工一次認列又是怎樣呈現在財報上??

是要等到完銷才一次認列在營收嗎?

而完銷前不管銷幾成,仍然全部歸在存貨是嗎?

感謝賜教

J1977 wrote:
完工一次認列應係指...(恕刪)
Hellophoto wrote:
完工後房子並不是開賣就完銷,可能要賣個兩年
才能陸陸續續賣光,此時完工一次認列又是怎樣呈現在財報上??
是要等到完銷才一次認列在營收嗎?
而完銷前不管銷幾成,仍然全部歸在存貨是嗎?...(恕刪)

以集合住宅建案來說,是多人共同居住的結構.
故建商對每一住戶都有獨立的契約關係
任一獨立契約完成銀貨兩訖,就可以列為營收
未售的樓層仍要歸類於存貨(待售房地)
感謝J大
淺顯易懂完全了解

J1977 wrote:
以集合住宅建案來說...(恕刪)
突然覺得本樓有許多專家

我都不知怎補充了

順序如下:完工日再來是交屋日.但完銷有可能早於完工日.也可能晚於交屋日.也可能在完工與交屋日中間(你畫條數線就知)

概念就是~交屋日才可認列營收

未認列營收前~相關的營建用地.在建房地.工程費用.與建案有關之遞延銷售費用皆屬存貨

但在認列的當時~有賣的那些才能認營收(沒賣的怎交屋)

後續的陸續賣光~~只要交屋完成仍可認列營收~~未交屋前仍屬待售房地.依舊是存貨

至於曾有人來信問說怎推估營收

基本上~在財報上都會表達甚至揭露已經預先向客戶收的款項了

以建設業來說~其營業週期或者說完工日期大概是兩到三年

原則上那些預收的款項除以2或除以3~大概可推估未來二至三年的營收狀況.(用平均值的概念即可)

前題是這家建設公司無飯店收入.無租賃收入.亦即他沒別的~就是專心建房子賣房子為前題

大概可以預估出來營收.特別是頗具規模公司~推案量大概早以估出來了
MARK,TKS
賺大錢養家養老婆 wrote:
突然覺得本樓有許多專...(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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