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表哥剛進他們公司時本薪19000~

全勤2000~工作津貼1000~一共22000~

年終~獎金~加班費全部都是用全薪22000來算!

勞保扣288~健保262~提撥1152~

待了兩年多~調兩次薪了~

本薪還是19000~調薪的金額是在額外的加給項目~

勞保從288-307-326~ 健保跟提撥都沒變!

看提撥金額投保薪資應該是19200~但勞保不該扣那麼多啊?

假設現在本薪19000~全薪26500~

那可以檢舉公司低保投保薪資嗎?

如果可以~變更後……勞健保會被多扣多少錢?

提撥會多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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