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表哥剛進他們公司時本薪19000~
全勤2000~工作津貼1000~一共22000~
年終~獎金~加班費全部都是用全薪22000來算!
勞保扣288~健保262~提撥1152~
待了兩年多~調兩次薪了~
本薪還是19000~調薪的金額是在額外的加給項目~
勞保從288-307-326~ 健保跟提撥都沒變!
看提撥金額投保薪資應該是19200~但勞保不該扣那麼多啊?
假設現在本薪19000~全薪26500~
那可以檢舉公司低保投保薪資嗎?
如果可以~變更後……勞健保會被多扣多少錢?
提撥會多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