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請問4人準備合夥的小公司其中一人堅持要持有股份70%剩餘30%由其餘3人去分配一般來說單人持股份51%就有絕大部分的主控權但為何該人堅持要70%的股份呢雖然說70%可以分到比較多的利益但是如果賠錢持股70%虧得也比較多不是嗎還有其他潛在的利益嗎?
可能檯面下還有其它金主吧一般而言小型公司資本額都很小風險有限獲利無窮大不了就是賠掉資本額下去清算你的大股東真是高手用自身經驗來說8年前家人開一小型公司資本額一百萬現最近幾年每年扣掉成本後還獲利1仟萬以上如果這模式套在你們身上也就是大股東1000萬*70%你們(1000萬*30%)/3賠的話大不了清算他也不就只賠70萬
那位大股東握有技術?市場?資金?人脈?若是都在他手上~~~只是邀你們入股~~~那就無可厚非~~~若是大家出力都一樣~~~為何他可以佔大股~~~這點你們想一想吧!!!另外大股東要出售公司~~~就不太清楚了~~~不過公司重大決議你們插不上手是真的~~~
假若他出資有70%,那他佔股70%也就沒有啥不對...。你們若是擔心他屆時會自行賣掉公司,你們可以到律師事務所簽訂協議書,要求大股東賣股要優先讓你們承接那就沒問題了。不過,要是說客戶跟技術都在這位想要佔大股的股東手上,屆時你們要接這家公司做啥??不就會只剩下空殼嗎?
感謝各位的回覆從這些回覆中我了解到很多不同的觀點整件事的大綱大概是這樣J男也就是要求要持有70%股份的那位他是最早提出產品構想的人不過他並沒有技術所以J男找了其他3人一起處理研發的問題在產品尚未量產之前J男跟其他3人討論成立公司其他3人也同意不過J男要求要70%的公司股份因為他願意出資70%而且構想是他最早想出來的不過其他3位卻不同意因為資金部分他們也可以拿得出來再來J男雖提出構想但是處理研發量產卻是大家一起處理的目前其他3人想辦法與J男協調希望可以把他的股份壓到50%以下其他三人也不太願意放棄共組公司因為它們花了心血以上就是事情的經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