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 2011.02.23 09:35 am
今年5月報稅,民眾去年有新台幣100萬元以上的海外所得,就要申報最低稅負。資誠稅務諮詢顧問公司副總經理陳惠鈴昨天說,只要經常匯款到國外、或是擁有海外資產曾登上媒體版面等,都是容易被查稅的「高危險族群」,一定要誠實申報。
財稅官員表示,個人結匯金額只要超過台幣50萬元,中央銀行將一律列冊交給全台5區國稅局查稅,像是個人投資雙元貨幣等投資收益或匯兌收入、贈與財產給海外親友等,都會被列管調查。
陳惠鈴指出,今年首度開徵個人海外所得納入最低稅負,有民眾認為國稅局掌握不到海外所得,因此有賭賭看的心態;不過,如果你有大筆海外資產,或是所得,又符合以下5種條件,就會成為被國稅局查到稅的高風險族群,不要因小失大。
陳惠鈴說,一是經常匯款到國外的人,原因很簡單,因為國稅局可以從央行提供的結匯資料,掌握民眾的資金進出情況。
此外,近來許多台商回台上市,不過,有的台商早期進行海外投資,可能不是經由合法管道出去,國稅局掌握不到;但是,如果這些台商在海外投資的公司掛牌,只要持股轉讓或是獲配股利,國稅局可輕易從公開資訊掌握這些人的海外所得。
至於過去曾經被國稅局調查遺產稅或贈與稅的民眾,而且其中還有海外資產,由於已經是「列管戶」,被追查海外所得的風險也很高。陳惠鈴也提醒,擁有海外資產的知名人士、而且還登上媒體版面,也得小心被國稅局鎖定。
國稅局官員提醒,要申報最低稅負的項目有6大類,包括:綜合所得淨額、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同一人的壽險及年金險給付、未上市(櫃)公司股票交易所得、非現金捐贈扣除額、員工分紅配股的時價與面額差額部分、以及海外所得;合計若超過600萬元,要繳納20%的最低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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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課得到嗎?我很懷疑
結匯逾50萬 將列管查稅
【聯合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10.11.10 09:00 am
個人結匯金額超過新台幣50萬元,中央銀行一律列冊交由五區國稅局進行查稅,包括個人投資雙元貨幣等投資收益或匯兌收入、贈與財物給海外親友,及以個人名義代企業支付進口貨款等,都會被列管調查。.....(恕刪)
【2010/11/10 聯合報】
中央銀行新聞稿 99年11月10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99)新聞發布第219號
本(10)日某媒體報導「個人結匯金額超過新台幣50萬元,中央銀行一律列冊交由五區國稅局進行查稅」乙節,查與事實不符,特予澄清。
多年來本行均係應財政部業務需要,依法提供資料供參,目前並無採行新的措施。
去年11月聯合報就刊登過的文,
當天央行就發新聞稿否定這件事情了,
現在記者真好當.........
連查證都省下來了
id1191876 wrote:
【聯合報╱記者賴昭穎...(恕刪)
課不到啦!!!
首善的資金.超過5000萬再兩岸跑來跑去.........央行都管不到了.還管的到你這種50萬的"MINI小小咖"
海外所得課稅.是為了課征....海外基金和外幣.買賣獲利...的"法源" ......結果被媒體.無限上綱.誇大徵稅...央行沒那麼 利害啦 !!!
例如說:上了海外媒體的上億的豪宅賣出...或者..上了拍賣會的古董.高價拍出...點名作記號的交易.....
才會"有機會"被通知課稅...但是有這種情況的人. 護照都不會只有一本!!!...台灣很難課到稅
...........一般幾千萬的身家.央行還沒空理你.....

配股再當地國就已經課了稅了.台灣基本上就不會再課稅了!!.......一般我也沒聽說過要補稅的....... 而且有這種情況的人..... 護照都不會只有一本!!!..要住滿6個月才有機會".....
跟台灣簽租稅協定的.就那麼幾個國家........
人有三種贏家模式無法複製:
別人的出生。
別人老爸有錢。
別人有遺產繼承!
別把老輸當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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