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想敘述一下,但發現文筆不好,我就直接長話短說好了!

小弟家算是透天,有車庫,但算半露天式的,狗兒就養在車庫內,進屋的門口(不是車庫的鐵門)

近日被人刻意倒食物餵食,兩次直接在倒車庫地上,第三次直接倒進狗碗裡,因此我懷疑該人已經擅自開
我家門進入過了
...

所以

我痛苦的起個大早5:30埋伏,6點多逮到這名擅闖我家餵狗的人士...

這位年約五十多歲的太太,直接開我家車庫旁的小門進入車庫,走到門口旁的狗碗餵食,被我當場逮個正著!

問她為何這麼做?
:反覆說只是單純想餵狗而已

問她知不知道已經擅闖民宅了?
:一直說,對不起!對不起!下次不會了!

我問他住哪?沒想到根本不是我們社區的人(太扯...整條路上也只有我家有養狗)

我警告他如果再犯,絕對報警處理!

事後我立刻跟家人說明這件事,說完之後又回到車庫思考自己的做法,沒想到又見到這名婦人從我家門前

走過
...(並非一去一回,而兩次都是同方向,莫非又折回來想餵???)

我懷疑...這婦人有精神上的問題,這實在讓我很困擾!(沒有理由的想餵狗)而且擅自開門進入,讓家人都

很沒安全感,不知有沒有相關處理的經驗可以提供給小弟參考,感激不盡!!!文筆不好,請多見諒!!!
文章關鍵字

Henry00 wrote:
本來想敘述一下,但發...(恕刪)


這已經可以報警了。還考慮啥?
Henry00 wrote:
本來想敘述一下,但發...(恕刪)

為什麼不鎖門?如果鎖上門確定無法由任何人能主動從外面進入屋內,這樣子樓主還看得到那位太太進來的話...
有人幫餵狗那很好阿...如果不放心怕被毒死.那樓上的建議裝鎖或報警都可以考慮
只是這種精神有問題的哪時會做出更瘋狂的舉動就不得而知了
刑法第306條第1項:「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用這條警告一次在犯,就報警。

Henry00 wrote:
本來想敘述一下,但發...(恕刪)


好恐怖,他真的是人嗎?
換養藏獒

話說你家的狗這樣就被收買了
Henry00 wrote:
本來想敘述一下,但發...(恕刪)

su400 wrote:
這已經可以報警了。還...(恕刪)


哀~怪我沒早一點上來問大家的看法

DASMORE wrote:
為什麼不鎖門?如果鎖上門確定無法由任何人能主動從外面進入屋內,這樣子樓主還看得到那位太太進來的話...


其實那裏不算屋內~屋內另有大門,不過我會好好想一下該裝哪種鎖..

天空之眼 wrote:
刑法第306條第1項...(恕刪)


多謝!我可能還是會抽空埋伏看看後續情況!

yys1009 wrote:
換養藏獒

話說你家...(恕刪)


不會再養了吧~養狗問題越來越多~除非有很多閒時間,不然狗也不快樂~
直覺想到無因管理 ...
這情況建議樓主先警告,不聽再報警就可以了~
之前有過的新聞,
不法人士多次餵養他人狗,
解除狗兒戒心,
以利做不法行為!
生命要全力浪費在美好事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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