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落幕 更新在內文中 台南Suzuki永康所 李俊德業務 詐騙車款近50萬後 人間蒸發

超扯,祝樓主早日收回錢
j6u4xup6 wrote:
我在4/11向台南Suzuki...(恕刪)
台灣真的是詐騙王國 甚麼都可以騙 甚麼都不奇怪
歸咎原因就是台灣法律對詐騙刑度真的太輕了 才會一堆人都不怕 關完出來再繼續騙!!
真搞不懂一堆01上很有水準的朋友在酸什麼?
樓主當初決對跟大家買新車時一樣開開心心的要去買車,
結果現在遇到這種事,
還一堆人在酸?
真的自己遇到了會不會這麼理智可又不一定了。
大家可以提出建議做法,就算沒有也可以看看聽聽當經驗,
畢竟樓主也只是上來提醒大家避免去遇到。
台灣風景最美的是人,真的。
真的是超級衰的...買新車結果遇到這種事情
整件事情看起來不知道是不是也早就預謀了
而且受害者還不只有樓主一個,希望整件事可以順利解決
畢竟這筆錢還真的不是一個小數目
公司負有監督之責
縱使其書面為偽造
公司仍須負責
台灣就是喜歡幫做壞事的人找理由
可能看哪一天發生在自己身上....看能不能躲得過

就像買本田 生鏽只能安慰自己
買486認為自己是賓士車
買斯摳達 我就是奧迪 不是福斯
哈哈.....不及備載..發生時總比不上國外團結讓廠商認錯...

X-SHOW wrote:
自己也是做業務的,
我常告誡後輩,
業務的話能聽的話,
屎都可以吃了。

所以您前面說的一大串...





希望樓主能順利解決。

為何大家都希望樓主拿回錢,而不是領台新車回家?

expert330 wrote:
這種詐欺社會渣應該要依據金額判刑,譬如1天抵1000元(詐50萬坐牢500天),比照易科罰金標準,
再犯就double,1天抵500元(詐50萬坐牢1000天),
再再犯再double,1天抵250元(詐50萬坐牢2000天).


應該是強制勞動到其賺取報酬超過犯罪所得加計期間累計利息為止,強制勞動期間吃住、管理費用須自費或是從勞動報酬內扣除,如果擺爛就關到死好了。
建議公佈大頭照,不然會有人再受害!
這有個資問題,

新聞都要打馬賽克了!


dinofly wrote:
建議公佈大頭照,不然...(恕刪)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4)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