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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小姐1810 wrote:
1. 對車輛專業度不足,常需車主自行查證:業務在解說新車各項功能時,
1). 把煞車油孔說成是雨刷水箱孔。
2). 堅稱此款車子沒有引擎編號,收據上的編號是維修廠的零件代號(後來所長直接指出刻在引擎上的編號讓我們核對,過程中業務甚至阻攔所長,強調這不會有編號。)
光這一點就不足以相信這業務,不但外行而且不老實。
apk89898 wrote:
apk89898 2023-01-19 0:31 2樓
根據您的發文,回覆中立看法
apk89898 wrote:
5.通話方式聯絡事情難道不合理嗎?
這邊我看的不出有不合理的地方
說話有語氣,有態度,有心情的表達,在敘述事情本來就會比較清楚
買車不是在跟朋友聊天,用打字的慢慢回,有時候即時性的回覆就要用電話來溝通,這樣不是更直接快速嗎
這當然不合理,有爭議時才有文字紀錄,照你這麼說,以後通通不用簽約、不須email、Line等文字溝通紀錄,電話講一講就好,有問題再各說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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