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105-05-25發布單位:交通警察大隊【新北訊】大重機愛好者要注意,在新北市停車,必須比照小型車停車才合法!大型重型機車雖然屬於機車,具有機車的外觀,但隨著大型重型機車路權的開放,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第6項及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90條規定,將250CC以上的紅、黃牌大型重機車行駛、停放比照小型車辦理,目前仍有部分大型重型機車駕駛人不清楚這項規定自認持有「機車」行照而誤觸法網,尤其該怎麼停,還是有許多車友霧煞煞!新北市警局表示,大型重型機車停放應比照小型車,而新北市政府交通局也在103年11月5日公告,大型重型機車如果停放路邊停車格必須停放在小型車停車格,1車格允許不只可停放1部,各自負擔停車費用,但不得停放於機車格,違者,可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之規定舉發、拖吊。路外停車場的停放規則,則依現場公告為準。另外大型重型機車也不得停放未實施「機車退出騎樓」路段的騎樓,雖然大型重型機車仍屬機車,但因為停放規定比照小型車的緣故,因此與小型車一樣,不得停放騎樓。新北市警局提醒,大型重機車停放除了應停放於小型車停車格外,若不是禁止停放的區域,例如紅、黃線外,只要比照小型車停妥,仍屬合法。
long1234 wrote:我想大部分大型重機車(恕刪) 建議你直接蒐集資料,照片影片什麼的去檢舉看看檢舉的結果,記得上來分享一下這邊問半天,只會得到正反兩方的論證卻得不到實際的改善檢舉後,成功,對方下次會挪走檢舉後,失敗,你也去停好停滿讓他沒位置停
long1234 wrote:我想大部分大型重機車(恕刪) 拍照 上網檢舉 啊.. 你家的地盤, 你要拍照很方便, 不是嗎?影響出入, 就直接報警來處理比較快...檢舉要等個幾星期, 所以, 車子還是會一直在那邊影像出入, 緩不濟急是鄰居的, 就去他家敲門, 叫他來移車.. 或找鄰里長來協調.. 這樣也比較敦親睦鄰.. 不然, 以後換他來搞你, 只要是人, 都有人非聖賢的一天...社區大樓, 可以跟管理員講..
騎樓是私人產權,權狀通常掛在一樓住戶名下,為什麼一樓住戶不能停?是其他沒產權的人才不該停吧!嫌行人沒地方走,你該去譴責站在人行道上帶頭喊著要拆人行道還路給汽車的民代、不支持蓋產權公有的實體人行道的民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