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就是這樣爛規劃 ,便宜行事故意把機車停車格設計在人行道上本來就不合理,然後再來惡法亦法,意思是四輪是優等族群,你們二輪以下跟行人是劣等族群,再讓你們群內互咬,政府坐收漁翁之利又有罰鍰可收,又可以維護四輪優等生名譽,你看我們四輪都不會開人行道,只會停人行道,邏輯有問題嗎,不開上去怎麼停?難道是跟二輪一樣用牽的?行人看到機車騎到人行道機車停車格拜託不是檢舉機車而是檢舉政府沒設計避車灣式機車停車格,故意設計陷阱讓機車騎上人行道,製造行人跟機車對立然後再坐收漁翁之利收取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