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修法重點之一、加重危險駕駛罰則,危險駕駛態樣除了道路蛇行、嚴重超速、惡意逼車、拆除消音器,新增在國道及快速道路違規迴車、倒車、逆向行駛等,罰鍰上限從2萬4000元增加至3萬6000元。
其次,提高無照駕駛、拒絕稽查逃逸的罰則,修法明定「無駕駛執照」的情形包括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執照經吊銷、註銷或吊扣,無照駕駛汽車,處6千元以上、2萬4千元以下罰鍰,若5年內再犯,處2萬4千元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若致人受傷或死亡者,得以沒入其汽車。若將駕照供他人駕車,則沒入駕照3個月。拒絕稽查逃逸部分,罰鍰上限調高至4萬5000元。
修法也新增民眾檢舉項目,恢復人行道、行人穿越道等臨停違規檢舉,新增橋樑、圓環、隧道、快車道等地方臨停、行人穿越沒有減速等項目;其中,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學校、醫院不減速慢行,處1200元以上、6千元以下罰鍰,若致人受傷或死亡者,處7200到3萬6千元,若致傷吊扣駕照一年,致人重傷或死亡則吊銷駕照。
恭喜各位檢舉達人
又可以重出江湖囉
某些路口尖峰時的一個綠燈,能順利右轉沒幾輛車!
但等著右轉的車輛塞一堆...
路口就一定是行人的地獄嗎?
而腦殘的政府無能解決問題時的解決問題方式~
永遠就是罰錢!!
交通地獄,限電地獄,低薪地獄,缺蛋地獄......
有腦殘政府的國家,人民何處不逢地獄!?
早就說全民廣發6000元,肯定要加倍奉還的!!!
有道是罰錢大法好......
車輛通行時間和行人通行時間完全錯開比較理想!
誰也不干涉誰~
沒有車輛要被行人耽誤了左右轉或車輛禮不禮讓行人的問題...
如果連向鄰國借鏡學習的能力都沒有~
不如就照抄吧,優雅的說法是致敬!!
⚠ 歡迎理性討論,若想打嘴砲,恕我不奉陪,請善用黑名單,你若不加我,那就是我加你...
關閉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