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有一台車籍在台北市,符合汰舊換新資格的老車
因為電系問題實在無法解決因此決定報廢
但左思右想後打算升級黃牌,因此打算出售此老車的汰舊換新資格來稍稍貼補費用
有以下幾點想要請各位有經驗板友協助確認是否正確
1.打算先行報廢,再將報廢文件連同老車的行照等資料賣給買家進行汰舊換新補助的申請
2.車籍資料在台北,但車在新北,報廢找新北的報廢廠商,但汰舊換新的申請是在台北市的名額
3.報廢時,有車身號碼的地方必須完整,但其餘物件可拆,不用一同報廢
因為在末期自己DIY,死馬當活馬醫時有換過不少新品
預計拆除電瓶、整流器、鎖頭、後煞車燈總成,轉賣或轉送同車款朋友當備品
主要困惑的點在於第一點,因為在網路上都有看到別人出售老車,但我自己是覺得流程跑完直接給資料換錢應該比較有效率,不清楚是否程序上有錯誤的地方
謝謝各位指教與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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