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了全車顏色(原廠沒那個顏色)傳動蓋也和車身一樣顏色,前叉是那種看起來像低碳鋼退火的那種色,輪框跟排氣管也是,手把跟煞車也有改,都是亮晶晶的那種,牌照螺絲裝翅膀,像這樣停在非道路會被檢舉嗎
是為了報復什麼嗎?
個人是覺得,開放給非執法單位檢舉
已經到了濫用,整人或報復私人恩怨的工具了...
改裝車停在非道路上確實沒有礙到人不是嗎?
有時覺得,應該要有點配套措施,
檢舉人除了具名,也應該繳交固定的保證金
檢舉不成立時則不退還,以避免濫檢發生
甚至要有機制讓濫檢受害者反制,告訴的管道
而且看你不爽隨便檢舉,如果這台車確實在監理站完成所有變更
車主卻必須因為這種無須負責任的檢舉而請假,花費心力,浪費時間去跑監理站
這樣跟8+9在路上看不順眼就隨便砍你一刀,還抓不到人有何差別?
只是用檢舉的名義高尚化行為而已
檢舉人檢舉失敗是否必須負責賠償,道歉???
或是國家有資格像檢舉人收取濫撿造成的成本浪費???
所以想檢舉的目的是什麼,可以告訴大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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