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可以先制訂一個"電池"的硬體規格,讓幾家廠商一起開發"智能電源管理",傳統車商只要開發機械動力部份,消費者可以有多間供應商選擇"電池"的費率,作法如同現在的電信商一樣,現在只有一間廠商獨佔,政府此時此刻宣布全面汰換電動車期限,難免引人遐想~~~
鼓勵電動車,減碳排放當然是好事但是如果這些電是靠燒煤來的電那不是脫褲子放屁嗎想想五年前,十年前,滿街燃油車到處跑時,天空一樣的藍啊啊為什麼這幾年空污這麼嚴重,找空污請不要轉移焦點賴給機車族二行程越來越少,但空污越來越差,這就是大有為政府無腦,老是找錯對象開刀沒解決燃煤發電問題,就不鼓勵購買電動車沒有隨油徵收燃料費,就別想增收任何稅賦(隨油徵收才是真公平)
JamesWK wrote:我的紅黃牌的稅金與汽車一樣,但行駛高速公路確是違規的,這又該如何算...?? 稅金跟路權本來就是兩回事!如果稅金越重路權越多,那憑甚麼我3000cc的車跟你1600cc的車能跑的路都一樣?砂石車一年要繳超過6萬稅金,雪隧不能上、國道內車道不能開、市區一堆道路跟快速道路禁行,你有覺得不合理嗎?我回文的意思是每次講到機車稅金都有人想要拖汽車下水,說什麼汽車排氣量/體積都比機車更大才更應該要加稅,明明150cc機車跟1500cc的汽車比起來,排氣量差10倍,汽車一年要繳的稅金卻是機車的將近20倍,所以我真的不知道那些人是沒有車還是沒有常識,好像覺得汽車的持有成本跟機車差不多似的。機車明明是很省油省稅省空間省保養省停車費又靈活的運具,在台灣絕對是最好的短距離代步工具,好好享受它的超低持有/養護成本及超高的自由度就好,一堆得了便宜還賣乖的整天在喊廢除禁行機車、廢兩段左轉、白牌上高架,根本是得寸進尺!我當然認同部分危險及設計不良的道路要改善,但不能這樣將機車路權無限上綱,如果說稱那些主張汽車最大其他車種都是次等的人為四輪嘴臉,那我想稱呼那些整天大聲嚷嚷機車路權的人為二輪嘴臉一點也不為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