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ntly0616 wrote:拒絕簽名有用嗎,如果...(恕刪) 如果真的自己沒有違規的話是要當場拒簽抗議的畢竟不是警察看到就足以構成開單的理由這就是為神麼現在警察出勤都會以攝影機做為佐證尤其是闖紅燈跟違規右轉都是在路邊邊攝影方式取締他那狀況我之前也有一次在61線新竹~永安段(那邊很少轎車經過都是貨車居多所以很多人闖紅燈)我開車過去2個閃黃燈(2個都只是警示閃黃燈而已)有警察從後面開車過來都過他所謂的違規地點一公里了他才攬我下來說我2個闖紅燈我跟警員告知那是黃燈(它就說我闖黃燈跟闖紅燈一樣)後來我跟他說那只是閃黃燈(說我違規還辯解)後來我跟警員告知要開單可以我們現在回去那地點看是否為閃黃警示燈(如是紅綠燈我願意被開單)後來回去真的是閃黃燈(那警員連下車說對不起都沒說就走了)這就是我指的如果你認為你沒有違規的話要立即反應版主這問題也可解決紅綠燈都是電子設定尤其違規時間後推都可斷定當時的的燈號另外大大說的酒駕如果那麼好掩蓋的話那就不叫酒駕了且現在警員只要遇到撞車事件都是先酒側寄檢測(不管你有無喝酒)且大多警員出巡都會帶紅單本跟酒測器...等配備大大用酒駕跟一般違規比有點攬扒比雞腿的味道這樣解釋購清楚吧我的意思不是跟大家說拒簽有用而是如果自己真的沒有違規那麼你本該當場反應(尤其是以後較無證據可以上訴的紅單)PS:上面大大有說到攝影佐證,現在除警察在路邊取締違規會攝影(以避免違規人不服取締)另外我記得除部分警車以外有側錄系統(就跟大家有裝的錄影系統一樣)一般機巡機車是無側錄系統(交通隊除外)有裝側錄系統這樣就可以在陸上抓違規車輛(但重點是避免有事件無真相)當事版主警員是路邊欄你(應該是只有一個人抓違規不是例行勤務)
闖紅燈跟紅燈右轉的罰金不同警方也不能用相同法條開罰至於申訴,一定要玩到第二關因為第一關只是監理站去函該分局,該分局再回函至監理站也就是說警方是球員兼裁判不過第一關,你在寫申訴原因時可以委婉的表示要警方出示舉證影像或圖片通常你跟他要影片,他只會給你圖依你的情況,我看你會連圖都沒有不過沒關係,你寫說要影像或圖片,只是要間接提醒他既然沒舉證資料第二關就好玩了
yo_oy wrote:我要往前時,還順便喵了一下頭上的紅綠燈,還是綠的...(恕刪) 1.樓主看到的綠燈是「萬全街」上的還是「承德路」上的?2.通過承德路上的停止線時也是綠燈嗎?(亦或是剛變燈?)3.當時樓主車速多快?(是否離路口還有一段距離,看見快變燈而加速想衝過去?)4.當時身旁有其它車輛一起通過嗎?可能要請樓主把這幾點問題釐清後再去申訴比較有用,誠心建議!
建議別跟警察吵吃虧的永遠是百姓之前我騎車在重慶南路上(三線道我騎在第二線)一台車突然從巷子衝出來我閃到內側車道後警察也衝出來開我一張單子我不服跟他吵了半天我說你這樣算亂開單吧難道我要被車撞嗎我要找記者他說你又沒被撞到...又說我說要找記者算恐嚇他結果當晚被警察居留了6個小時後來又被法院判妨礙社會秩序拘留2天以後看到警察要開單就當捐錢給政府吧別找自己麻煩了被關2天~~~悶
想要一部時光機 wrote:1.樓主看到的綠燈是...(恕刪) 1.承德路上的號誌2.是的 我停在號誌前向右看 找店家,要往前移動時,順是看了一下頭上的號誌是綠的我才往前騎3.時速大約20不到 非常慢...因為知道大約在附近,所以雙腳是不斷踩地上移動的..4.有..WOLFLE wrote:闖紅燈跟紅燈右轉的罰...(恕刪) 1.現階段我只能口述 講出當時經過至於能不能採信,也不是我能夠決定的,亦或許他們一口斷定不足採信..因為我也只有口述無法舉證再來是警察那邊,也是無法舉證錄影或照片等資料我要申訴我想一半機率吧..或許不到..說實在的,現在有點想打消念頭了..當作一次被汙賴的經驗..也許就像上頭版友說的,我是還年輕,反正被警察汙賴的機會以後可能還有600塊 當作燒冥紙送他...下次注意點就是了另外 現在闖紅燈or違規左(右)轉 都必須舉證才能取締嗎?記憶中以前似乎不是..像是自由心證之類的..還是雙方有糾紛時警察需要舉證?因為當事者通常無法舉證,僅能口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