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廣告
興中會布同 wrote:
我會被笑死,才想說檢(恕刪)
創世雨衣的賴冠仲!你這個寶貝真的不知道你在想啥?!之前已經有善意提醒!沒有證據下亂告恐有被告誣告!看你翻了翻找了找!應該沒找到任何指控別人販賣仿冒品的證據!這個被人誣告的人,為免得未來又被哪個不長眼想吃誣告罪的人,亂告賣仿冒品!被告的人還要反告誣告,覺得很煩,才刪掉的!
倒是你!還期望人家收到成案通知書!這成案通知書,就是你的被告誣告罪的起頭,現在就等這個政府的公文書送達!
看看你被人家 控告恐嚇罪!毀謗!妨害名譽!將來或許又多加了一條被告誣告罪!你自己的貼文也證實了你誣告的事實!
你有想過嗎 如果你做的這些事都成案的話!如果法院判決你都有做過這些事?要不要自己算算看要被法院判多久?想要去裡面進修久一點嗎?還是你有高官的親戚罩你?所以你都不怕啊?是不是檢察官大人還要再跟你報告一下案件的偵辦進度嗎?
真無奈啊!開庭的時候拜託檢察官大人終止你這些行為!看來檢察官大人跟你說的你都沒放在心上?!
try1try wrote:
創世雨衣的賴冠仲!你...(恕刪)
放心啦,我檢舉“那個人”的信裡面都是寫“疑似”,公堂之上,假設一下,請問依台灣法律,該當何罪呀 XDDD?
況且我寫疑似,結果保智大隊真的認為有問題要查,這樣說來,是警方的判斷有問題嘍?量你也沒種質疑警方啦 ~
就算真的警方找上門,你要如何舉證,我是檢舉 or 唯一檢舉“那個人”的人?說不定我只是在論壇上隨便說說有去檢舉的,隨便說說又該當何罪呀?
上面的邏輯問題你能答出一個,再來回文啦 ~ 寫一堆不知在說什麼的
BTW,上次開庭結束,我先離開去廁所,結果你在廁所外言語騷擾跟尾隨我,應該都有錄影證據了,我有空也會去告喔 ^_^
有本事的話,就也叫宜蘭地檢刪跟蹤影片呀 ~
關閉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