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原則上口頭約定契約,就是有效的。例外倘若法律規定必須按照法定方式者,就必須踐行法律所規定的方式才可以(民法第73條)。
口頭約定都算有法律效力了,若你有文字訊息、圖檔、書信往來的紀錄,
能證明你曾詢問過業務該問題、業務給你的回答是肯定語氣,肯定能告到他賠償你。
他是該廠商的業務,理應具備其職相關的技能,明知故犯可以算詐欺,
你可以合理懷疑對方就是要騙到你這單生意,不管你有沒有補助款可以領。
業務薪水不就是車商賣車賺取利潤分出來的,這些錢就是從消費者口袋支出,
身為業務卻沒有專業,一問三不知就算了,居然還騙人,
『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檢討被害者的人,除了馬後炮、事後諸葛還會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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